年终盘点 | 2023,中国清洁供热行业都迎来了哪些新政?

新能源采编燃气供暖 2023-12-29 10:43:53 582阅读 举报

时值岁末,CHPLAZA回顾盘点了2023年从国家至地方所发布的清洁供热相关政策,以助行业同仁们更加精准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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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层面


1、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指出充分发挥储电、储热、储气、储冷、储氢优势,实现多种类储能的有机结合和优化运行,促进电力系统实时平衡机理和平衡手段取得重大突破;工业领域加快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应用,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2、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1月17日,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推动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热等其他新型储能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突破。实现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


3、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2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与2021年相比,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录包含节能锅炉制造、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地热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地热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等。


5、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3月,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其中,《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中提到: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试点县平原地区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应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生物质锅炉等集中供暖模式,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散煤,促进农村清洁取暖、清洁用能。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镇清洁供热供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6、国家标准委等十一部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1日,国家标准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其中提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城市基础设施低碳建设、城镇住宅减碳、低碳智慧园区建设、农房低碳改造、绿色建造、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等标准,建筑废物循环利用设备、空气源热泵设备等标准,以及面向节能低碳目标的通信网络、数据中心、通信机房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运维、使用计量、回收利用等标准。


7、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充分发挥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热(冷)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的优势,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


8、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


5月11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发布《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的重点任务中提到:因地制宜采用热泵、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和太阳能等热源,推进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完成粮食烘干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加快研制新型热源和清洁能源机型,提高机具热能转化效率。


9、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


5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开征求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定重点方向》中提到,在燃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氢冶金,炉窑氢燃料替代,玻璃熔窑窑炉氢能煅烧、水泥窑窑炉氢能煅烧、燃氢燃气轮机、氢燃料内燃机等氢能替代,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原燃料结构优化,工业电加热炉、工业汽轮机、空气源热泵采暖等电气化替代等技术和装备标准。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


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因地制宜支持环保灶具、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热水器、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


1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示第三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通知


7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第三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公示通知,共计58个技术装备(项目)入选。其中涉及熔盐储能的1个,为基于熔盐的煤电抽汽蓄能系统。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8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以及数据中心、5G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征集一批集成应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的工业绿色微电网。工业余能利用率(实现回收利用的工业余热、余压、化学余能、余冷及其他余能占理论可利用余能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


1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3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


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3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其中,《2023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包含10余储热、熔盐储热相关标准,标准涉及工程建设、方法、管理、安全等,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国家能源局科技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完成年限集中在2024年、2025年。


15、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其中,在《方案》给出的《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中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严寒、寒冷地区城市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供暖比例;夏热冬冷地区城市要推广各类高效热泵产品,扩大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


1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新建容量在10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锅炉优先选用蓄热式电加热锅炉、冷凝式燃气锅炉。在可再生能源电力充足地区,支持优先选用电加热锅炉。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鼓励发展耦合太阳能的蓄热式锅炉,探索构建多能耦合的供热模式。在工业余热富集地区,鼓励优先选用余热锅炉。


17、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


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拟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工作,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在综合利用、现代农业、工业减碳方面的应用,带动行业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根据《通知》,申报项目类型主要包括采用了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供热工业利用、供热农业利用、供热综合利用等领域的项目。申报项目应正常运行至少2个周期,且目前正常在运、可复制、可推广。


二、地方层面


四川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1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探索开展地热发电试点;研发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飞轮储能、高温相变材料储热等关键技术;推进煤电机组技术革新,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等。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1、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工信厅:《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2-2025年)》


1月4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鼓励采用热泵、热夹点、热联合等技术,加强工艺余热、余压回收,实现能量梯级利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展开2023年度计划实施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的通知》


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展开2023年度计划实施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的通知》,工程涉及阿克苏地区、哈密市、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喀什地区、巴州6个地州市27.95万户。


山东省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提出,坚持“先立后破”,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替代的前提下,加快30万千瓦以下低效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分类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持续提升煤电行业清洁低碳水平和电网调峰能力。


2、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岛市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1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青岛市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指出,鼓励清洁供热方式联合使用和清洁能源梯级利用;特许经营供热企业应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供热;鼓励既有公共建筑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等方式供热等。全面实施清洁能源供热,规范清洁能源供热规划建设,加大清洁能源供热建设资金支持,优化清洁能源供热运行管理。


3、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


6月30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保障能力建设,推动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不具备集中供热改造条件的,结合实际实施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


4、山东省德州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德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3月7日,山东省德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德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提高工业余热供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气代煤、电代煤,加快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应用。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落实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项目用气、用电价格支持政策。


5、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3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和《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的通知。计划中提到:加快实施在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降低能耗和碳排放水平,提升煤电调节调峰能力。重点工作中提到:统筹推进华电邹县#5、大唐黄岛#5、华能日照#3等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


6、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政府:《平度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22—2024年)》


3月21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平度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其中指出,2022—2024年,平度市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约7.37万户,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改造户数最高可达电代煤改造户数的50%。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最高补贴6000元/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最高补贴4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青岛市、平度市级财政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7、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3月22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2023年,全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1.2万户,街道办村居清洁取暖改造1.42万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1万户,城区(县城)建筑节能改造88万平方米。补贴政策方面,方案指出,对采用集中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等热泵类采暖方式的电代煤居民用户按照本方案予以补贴。


8、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4月10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压缩空气储能调峰项目、液流电池储能调峰项目、分布式储能项目、煤电储热项目等。其中,煤电储热项目要求,以熔盐、固体蓄热、水罐等为储热(冷)手段,提高机组深度调峰能力5万千瓦及以上,连续深度调峰时间不小于4小时。


9、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因地制宜推广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供冷技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到2030年全省清洁供暖比例达到85%以上。推动城市或区域余热综合利用,到2025年完成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1.5亿平方米,工业余热供暖改造面积力争达到5亿平方米。鼓励建设区域智慧供热、供冷运营管控平台。


10、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6月27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计划中提到:以清洁供热和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开展太阳能热利用,规范推进地热能多元利用,积极发展高效空气能热泵,适时推进核能小堆供热,推动新能源多元开发和综合利用。


11、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11月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内容显示,济南市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方案明确,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建筑节能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大幅压减散煤,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进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供暖规模化应用。


12、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15日起就《山东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提到: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保障工作,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落实好补贴政策,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细化禁燃管理要求,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加大散煤复烧监管力度,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


宁夏回族自治区


1、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实施30年以上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推进地热能、热电联产等。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在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农村地区,推广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小型可再生能源供热。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


2、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一批投入计划的通知》


1月20日,银川市政府办发布了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一批投入计划的通知,本次下达项目65个,总投资1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8.95亿元。其中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2023年计划投资26.62亿元,总投资达66.3亿元。项目的最终目的是让清洁取暖率,在城区、县城、农村地区均达到100%,农村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1.7万户。


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3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因地制宜推广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蓄热电锅炉等新型电采暖设备,加大炊事、生活热水等电器产品的普及。


上海市


1、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


1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开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四个方面:深化地热资源勘查和监测;稳妥推进浅层地热能示范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发展;完善浅层地热能项目扶持政策。


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项目申报指南》


8月31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板块下包括新型储能方向,其中研究目标为围绕储能技术发展趋势,重点突破全固态电池、钙基热化学储能、高温熔盐储热等新型储能关键技术,解决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问题。


河南省


1、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2月2日,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到:支持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公共建筑等区域开展地热能供暖(制冷)应用;开展煤电机组供热改造,拓展集中式供热需求;动工业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窑炉、电锅炉、电动力设备推广应用,有效压减用煤量;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果,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供暖。


2、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月6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探索深化地热能开发利用,建设郑州、开封、濮阳、周口4个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规模化利用示范区;加强工业余热回收再利用,积极发展余热发电;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推动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等。


3、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3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加快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设备等推广应用,加强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提升工业整体电气化水平。


4、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昌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4月7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能源结构升级优化成绩斐然。新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能力600万平方米,完成清洁取暖“双替代”改造11.3万户,实现我市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持续推进清洁取暖,科学布局清洁取暖项目,推进河南能信等容量替代民生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大力推进工业余热压、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消费,加快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建材行业煤炭替代。


5、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的意见》


4月2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的意见发布。意见支持范围:本意见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主要指为居民住宅提供地热、空气源、中水等供暖服务的项目;坚持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供热作为补充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建设、运营和服务。


6、济源市人民政府:《济源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的》


5月4日,济源市人民政府发布《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到,扩大集中供热覆盖率,加大供热管道建设,供热覆盖率从2016年的65%提高到2020年的87%,积极推进乡村、工业、商业“煤改气”。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以“煤改气”“煤改电”为主要方式,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对集中供热规划外的区域,鼓励推广电取热、空气源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与分户式清洁取暖有机融合。


7、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三门峡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5月12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印发《三门峡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推动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供汽;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城镇供热价格机制。


8、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10月2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提出,2025年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3%以上,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累计达到476.9万千瓦,吸纳外来电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0%,全市天然气消费占比提升至15.5%,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累计达到4000万平方米。逐步扩大清洁取暖范围,提升清洁取暖比例,稳妥推进山区清洁能源替代。


山西省


1、山西省朔州市能源局:《朔州市“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2月3日,山西省朔州市能源局印发《朔州市“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探索开展储氢、储热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


2、忻州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忻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4月13日,忻州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将清洁取暖工作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城镇、县城、城边村等居住集中的地区重点发展以清洁热电联产、超低排放供暖锅炉、工业余热等形式的集中供暖,农村地区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稳妥推进“煤改电(气)”,新实施的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等项目,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的,绝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坚决杜绝强行“封火炕、拆暖炉、没收煤炭”等一刀切问题发生。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积极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供热。


3、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6月13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山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推动工业用能电气化,推广使用工业电锅炉、电窑炉、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陕西省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建设集中供气供热、余压余热利用,大力推进关中地区中深层地热能供热、浅层供热制冷。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


2、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


11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规划主要任务中指出,要加大清洁采暖工作力度。2023年起,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取暖。持续推进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完善鼓励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并完善清洁取暖、提标改造、新能源更新等激励政策。


广东省


1、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3月6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河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到:促进建筑领域的太阳能热利用与其他能源的互补,进一步加大空气热能的推广应用。推动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等实施燃气、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公共机构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


2、清远市人民政府:《清远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3月8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鼓励和扶持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空调热回收技术等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


3、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3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探索地热能的开发和利用。加大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力度,推动电力、石化等行业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示范项目,加快冰蓄冷等储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4部门:《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


4月24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4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其中提到,在城市新区、功能区开发建设中,继续探索区域集中供冷系统的适用性。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生活热水用能需求,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


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


5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指出,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钢铁、石化、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弧炉、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发展高效节能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热泵、余压余热利用、动力电池柔性控制和梯级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技术装备。


6、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5月24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研究和制修订清洁高效火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储能、氢能、清洁能源供热、新型电力系统等领域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提升能源标准化水平,推动太阳能发电、风电等领域标准国际化,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研提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7、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3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有序推动珠海电厂、金湾电厂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力发展新型能源技术及推广应用,推动区域集中供冷供热进一步发展,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8、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7月31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到,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储氢、储热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探索建立全市新型储能产业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创新目录,对材料及零部件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装备首台(套)应用等创新成果转化给予政策扶持。


深圳市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蓄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月27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蓄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蓄冷电价采用峰平谷电价,以用户对应电价类别的平段电价为基础,峰平谷电价比价1.65:1:0.25,各项政府性基金和附加不参与峰平谷电价比价计算,峰平谷时段划分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21〕1005号)有关规定执行。


2、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10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在酒店、宿舍等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


北京市


1、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通州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


3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计划重点任务中提到:推进能源低碳化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本地热泵、光伏系统,科学开发利用地热供暖,研究完善地热利用中的水资源管理机制。


2、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怀柔区202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程实施方案》


4月18日,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怀柔区2023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23年继续巩固平原地区村庄取暖无煤化成果;结合山区电网和村庄条件,稳步推进山区有条件村庄冬季取暖“煤改电”改造工作;对山区尚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村庄继续实施“优质燃煤替代”,落实山区村庄取暖优质燃煤全覆盖。


3、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


6月28日,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增垃圾焚烧发电余热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全市新增空气源热泵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全市新增供热系统绿色改造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


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等:《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


9月25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对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满10年(燃气壁挂炉运行使用满8年)且无法正常使用和虽没有达到使用年限经认定具备报废标准(见附件)的,参照家电下乡补贴的方式,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对生态涵养区,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0%和10%;对其他区,市、区财政分别补贴2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设备更新后10年内不得再次享受更新补贴政策。


5、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11月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印发《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公共建筑新能源供热。提高居住建筑新能源供热比例。提高新能源供热在增量居住建筑供暖中的应用比例,在住宅、公寓等供热需求集中的场景,因地制宜优先考虑采用再生水(污水)源热泵、中深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供热系统满足建筑供暖基础负荷。


河北省


1、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4月19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重点发展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储氢、储热等储能产业;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低温吸收式制冷机等电能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


2、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5月8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探索开展相变储能、储热、储冷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承德依托钒钛资源优势,吸引国内龙头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布局储能产业,打造国家级钒储能应用示范区。唐山依托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强化储能装备配套产业,打造电化学储能装备生产制造基地。积极推进储能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储能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辽宁省


辽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葫芦岛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3月22日,辽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发布《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葫芦岛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计划重点任务中提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综合电、气、太阳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供暖供热,坚持因地制宜以乡镇为单元成片推进清洁取暖,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


云南省


1、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市优化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十项措施》


4月7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昆明市优化产业园区用电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措施中提到:推广电能替代,实现节能低碳。在产业园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评估电能替代应用,鼓励企业应用热泵、电气厨房、冰蓄冷空调等,在生产制造领域推广电锅炉、电窑炉、自动引导运输车等。


2、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8月25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医药、烟草、食品等行业推广节能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电烤房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C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


3、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9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中提到,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支持环保灶具、空气源热泵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


湖南省


1、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4月23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持续优化园区能源结构,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实施以电代煤。推动建筑用能清洁化发展,强化浅层地热、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在全市热力供应中的规模化应用。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等先进绿色技术应用,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长沙电厂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和节能降耗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推动煤电定位从支撑性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型。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12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其中指出,实施电力资源聚合互动行动,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印刷、造纸、食品等工业领域全面推广应用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


黑龙江省


1、哈尔滨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哈尔滨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4月19日,哈尔滨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印发《哈尔滨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对采用集中供热的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支持采取供热计量方式收费。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等分布式供热补偿方式,对民用建筑供热主体给予发放供热经营许可证。“煤改电”用户采暖电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林口县人民政府:《林口县推行智慧供热试点方案的通知》


9月1日,林口县人民政府印发《林口县推行智慧供热试点方案的通知》,这是全国首个县级政府发布的智慧供热政策,《方案》提到工作目标:2023年,完成智慧供热62.21万平方米试点范围内所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23年起,所有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安装智慧供热和计量设施。2024年,林口城区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内蒙古自治区


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钢铁、铸造、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在重点工业园区推进工业电窑炉、热泵、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推动新增热负荷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提升负荷侧用电智能化水平和灵活性。


2、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拉善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行动方案》


6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取暖。到2025年,全盟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3%以上。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智慧供热示范推广工作方案》


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智慧供热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从2023年—2024年供热期开始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赤峰市的民用建筑供热系统实施智慧供热示范推广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供热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完善城市供热管理智能化,最终实现智慧供热。


4、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彦淖尔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8月3日,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巴彦淖尔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由主力电源逐步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变。科学推进“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加快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全面推动国家北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在五原县开展绿色电力供暖示范。


甘肃省


1、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全面开展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持续推进冬季清洁高效取暖及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2、甘肃省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凉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8月14日,甘肃省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平凉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鼓励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厂区(房)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积极支持引导可再生能源低成本制氢产业化应用。


江西省


1、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


1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突破太阳能光热高效利用高温储热技术,分布式能源系统大容量储热(冷)技术。


2、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12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重点工作中提到,优化城乡建设用能结构,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推广应用设备智能群控技术、浅层地热能、空气源等技术。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村不断减少秸秆、薪柴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3、九江市住建局:《九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23日,九江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九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实现建筑供热(冷)、炊事、热水,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方式,推动太阳能光电光热、地热能源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探索新改扩建建筑“光、储、直、柔”新型供配电技术的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


福建省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5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推进终端用能领域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广热泵、电窑炉等新型用能技术,促进单位产品碳排放降低;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推进煤电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天津市


1、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天津市武清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18日,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武清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充分利用园区内余热余压资源,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鼓励建设冷热电多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


2、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宝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25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宝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促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利用,推广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推进供热计量收费等。


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8月7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到,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积极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浅层地热能利用,合理发展生物质供暖。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与常规能源供热系统融合,建设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


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市级运行补贴资金的通知》


9月20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下达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市级运行补贴资金的通知,在附件《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市级补贴资金分配情况明细表》中显示,已下达市级资金(中央资金16,782万元),此次下达市级资金50万元,累计下达市级资金16,832万元。


5、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津市2023-2024采暖期居民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


10月27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市2023-2024采暖期居民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煤改电”运行政策。2023-2024采暖期不执行阶梯电价,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贵州省


1、贵州省六盘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市“十四五”工业节能规划及2030年远景目标(征求意见稿)》


3月13日,贵州省六盘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对《六盘水市“十四五”工业节能规划及2030年远景目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指出,鼓励企业、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在钢铁、煤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推广电炉钢、电加热、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技术装备。


2、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遵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6月1日,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遵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中提到,在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地,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天然气集中供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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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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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燃气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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