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反内卷:12家整机商签署自律公约抵制低价恶性竞争

新能源采编风电 2024-10-18 08:12:37 521阅读 举报

在风机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12家风电整机商成立联合机构,抵制低价恶性竞争。

在2024年10月16日举行的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2024)开幕式上,12家风电公司签署了《中国风电行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并成立公约执行管理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

这12家风电企业分别是:金风科技、远景能源、运达能源、明阳智能、三一重能、东方电气,电气风电、中国中车、中船海装、联合动力、华锐风电、兴蓝风电。他们占据了当前中国风电整机制造产业99%以上的市场份额。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介绍了自律公约的主要内容。自律公约将重点解决低价恶性竞争、对竞争对手的恶意诋毁、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条款等问题。

自律公约要求:风电设备制造类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低于其自身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恶意贬低、诋毁同行企业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得通过恶意攻击同行的产品和技术等方式招揽业务;不得统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各种方式和媒介恶意传播同行的负面新闻,损害同行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自觉抵制尽失公平的合同,不做无法兑现的承诺或超出一方能力范围的约定。

对于风电行业近两年大打价格战的行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此前曾多次呼吁企业保持合理定价,不要低价恶性竞争,但收效甚微,风电整机价格至今仍未回升。

与此前的呼吁不同,此次签署的自律公约包括制定有效的程序和细则,保证签约企业不违反公约。12家企业联合成立了公约执行管理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依法制定低价恶性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及罚则,依现行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竞争中的各类行为。

金风科技总裁曹志刚在签署自律公约后表示,金风科技是最早提倡不打价格战的风电企业,签署自律公约后一定会保证不违反相关约定。希望自律公约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将赚的钱更多地投入到研发上,让客户最终受益。

目前,在风电项目的风电机组招投标中,年度加权平均中标价以及大量单个项目中标价,都已经低于风电机组的成本。以6.25MW机型(不含塔架)为例,其直接材料(仅考虑构成整机的各种部件,包括叶片、齿轮箱、发电机、轴承等,以及构成整机的主要材料成本约为1200元/千瓦,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质量控制成本、物流成本约为200元/千瓦,在不考虑研发成本、营销和销售成本,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机组成本已接近1400元/千瓦。

而中国陆上风电机组(不含塔架)的加权平均中标价已经从2012年的4000元/千瓦,降至2023年的1500元/千瓦,2024年1月—7月进一步降到1400元/千瓦。部分项目的风电机组招投标价格甚至低于直接材料成本。

秦海岩表示,自律公约反对的是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不是搞价格串通。中国以及国外多个国家法律都规定,禁止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今后如有风电企业违反相关法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去投标,自律公约的执行管理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可以去有关部门举报,以法律手段惩戒违法企业。

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统计,2023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5家,新增装机容量7937万千瓦,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73.8%,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8.6%。

2024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

此前两日,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另一大代表光伏业界也发出类似声音。2024年10月14日,中国光伏协会在上海举行专题座谈会,光伏主产业链四个环节的16家龙头企业参加了座谈会。中国光伏协会发布消息称,各位企业家及代表在座谈会上就“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及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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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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