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获悉,9月20日,唐山市燃气集团发布加氢站项目EPC招标公告,据悉该项目位于南新道南侧、铁西路东侧唐山市路北区加气站,项目设置储氢瓶组15立方米,氢气长管拖车位2个(其中固定车位1个,容积计算在内,26立方米水容积约380kg),购置2台45MPa压缩机,1台顺序控制盘,2台35MPa加氢机,2台压缩机冷水机,1台加氢机冷水机,卸气柱2台。
唐山市西外环唐山燃气加氢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HXZB2023-B1-0037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西外环唐山燃气加氢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行审备﹝2023﹞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包括站房一座,建筑面积58.8㎡,设置储氢瓶组15立方米,氢气长管拖车位2个(其中固定车位1个,容积计算在内,26立方米水容积约380kg),购置2台45MPa压缩机,1台顺序控制盘,2台35MPa加氢机,2台压缩机冷水机,1台加氢机冷水机,卸气柱2台。
2.1.2 建设地点:南新道南侧、铁西路东侧唐山市路北区加气站。
2.1.3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4 工期:10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唐山市西外环唐山燃气加氢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范围内的设备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设计手续、施工开工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 GC1 类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书。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GC1 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如投标人为独立投标,至少具有一项可燃气体类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公司至少具有一项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设计单位名义参与的)或设计业绩,负责施工的公司至少具有一项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施工单位名义参与的)或施工业绩。
④项目经理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担任过可燃气体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⑤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⑥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