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集中采购

新能源采编储能 2024-11-07 09:46:41 196阅读 举报

11月6日,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集中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黑龙江省肇东市明久乡,拟建设100MW/200MWh储能电站1座,同步建设220kV升压站1座,规划安装一台120MVA(35/220kV)升压变压器,建设储能系统100MW/200MWh,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升压站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大庆实证试验平台汇集站220kV侧。要求构网型、组串式,冷却方式为液冷。


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2GWh(至少包含电池室/舱和变流升压系统),且至少具有1项单体不小于150MWh的储能系统合同签约业绩。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单个项目容量在100MWh及以上的构网型组串式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的投产运行业绩(至少包含电池室/舱和变流升压系统,PCS额定功率≤250kW)。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集中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115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肇东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位于黑龙江省肇东市明久乡,距肇东市距离约43km,场址区域地形平坦,地势开阔无遮挡,地表植被为草地,海拔高程介于120m,场址区域附近有国道G301、乡道、村村通,交通条件良好。包括以下建设内容:本工程拟建设100MW/200MWh储能电站1座,同步建设220kV升压站1座,规划安装一台120MVA(35/220kV)升压变压器,建设储能系统100MW/200MWh,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升压站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大庆实证试验平台汇集站220kV侧。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套设备(包含电池舱内部所有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但不包含电池舱至PCS连接线缆及储能变压器间连接电缆、不包含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现场安装指导、调试等技术服务工作等,预估采购总容量为100MW/200MWh,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舱及其附属设备、储能变流升压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用电系统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指导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调试、协助验收等。投标人需配合将储能系统信号接入中电联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提供信号,完成点表制作与转发,满足中电联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对信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半实物仿真模型和动态数据链接库,并根据业主要求配合第三方完成建模仿真和电站相关试验,建模包括机电模型、电磁暂态模型及全站仿真,试验包括验收试验、消防试验、涉网试验等。


(2)本次采购的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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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本项目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容量为预估量,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


2.3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本项目储能系统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2025年3月,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① 储能系统签约业绩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2GWh(至少包含电池室/舱和变流升压系统),且至少具有1项单体不小于150MWh的储能系统合同签约业绩。


② 储能系统投运业绩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单个项目容量在100MWh及以上的构网型组串式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的投产运行业绩(至少包含电池室/舱和变流升压系统,PCS额定功率≤250kW)。


注:①投标人需提供合同、业主方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容量、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投运时间及容量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③不计储能系统厂家间的代工、外购协议,合同买方须为项目业主或EPC总承包等用户。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无连续2年亏损;


(5)自研自产能力:投标人应为专业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至少具备电芯或PCS(储能变流器)或EMS(能量管理系统)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须提供第三方CNAS实验室和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或认证报告,测试报告中申请人、制造厂家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企业(需提供股权架构图等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拟供储能系统设备中电芯应具有由第三方CNAS实验室和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


② 投标人拟供储能系统设备中PCS(储能变流器)应具有由第三方CNAS实验室和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4120—2023《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


③ 投标人拟供储能系统设备中BMS(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由第三方CNAS实验室和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4131-2023《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


④ 投标人拟供储能系统设备中EMS(能量管理系统)应具有由第三方CNAS实验室和CMA认证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GB/T42726-2023《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


(注:若拟供产品尚未取得符合上述最新版本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具有CNAS实验室和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次新版国家标准的报告并出具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可满足最新国家标准要求,并在项目并网前提供所供产品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仅提供部分设备不视为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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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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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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