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讯:近日,多个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招标,主要覆盖安徽、河南、江苏、湖南等地,总规模超过551.68MWh。
其中新奥能源项目均为分布式光储、且分布极为广泛,包括安徽24家业主,分布式光伏项装机50MW、储能总容量为200MWh;河南洛阳17家业主单位,未明确具体规模。
江苏镇江扬中市扬中大道东片区用户侧储能建设项目EPC,招标人为扬中市宇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在企业的闲置场地或绿化带,采用预制舱放置方案,建设94MW/188Mh(交流侧)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由94个磷1MW/2MWh(交流侧)储能单元组成。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24292.16万元,相当于单价1.292元/Wh。
湖南株冶有色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常宁康富辰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场区内用地面积约19.5亩,配置88MW/163.68MWh用户侧储能系统及配套设施,储能系统采用35KV高压并网,本期一次性投产。
招标原文如下:
安徽区域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
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区域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安徽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六安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六安新城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金寨新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滁州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滁州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椒新奥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亳州新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蚌埠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固镇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凤阳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蚌埠新奥智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新恒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安燃燃气有限公司、合肥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阜阳市新奥阜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奥(北京)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宁国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宣城新奥开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宣城新恒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池州新奥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安庆市滨江能源有限公司、安庆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潜山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大中型企业、公共建筑设施、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进行 EPC 承包商招标,项目地点为安徽省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储能总容量为200MWh(单个储能项目装机容量超过5MWh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 建设地点: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所在地。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4.1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4.1.1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气象仪为甲供材,其余设备及材料采购需从招标人提供的白名单中选用,投标人可提供备选厂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
2.4.1.2勘察及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不含开发阶段的勘察)、技术部分约定的设计范围的屋顶荷载校核(或荷载验算)、初步设计方案、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概预算的编制工作。屋顶结构载荷校核,钢梯、运维马道及物联设备的设计。
2.4.1.3土建部分:支架基础、设备基础、接地系统、屋面上人钢梯、屋顶围挡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2.4.1.4机电安装部分:
(1)支架、组件、逆变器、配电柜、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钢梯、运维马道及物联设备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含施工临时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临时道路等其他临建设施)及调试、检测、试验;
(2)全部物资卸货保管。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桥架、过路管、PVC管、线缆接头、热缩管、交流箱支架、地线、防护措施物资等施工必备辅材及设计规范文件要求物资的采购、检验、卸货、保管;
(3)质保期内的消缺。
2.4.1.5辅助设施部分:
(1)用于组件清洗的上水管道安装(含增压泵)、屋顶电站检修马道及楼梯等设施安装,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附件1.《光伏发电项目技术标准》;
(2)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消防等。
2.4.1.6负责对光伏支架生产厂提供的支架结构体系方案进行支架抗风等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受力计算校核,支架材料强度理论计算和样本实体强度试验检测,提供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负责承担评估工作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4.1.7光伏电站接入、并网手续办理,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30天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低压并网发电效率不低于81.6%,高压并网发电效率不低于80.6%。
2.4.1.8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数智化平台接入物联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智化应用,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2.4.1.9服务项目及其他:
(1)按监理单位和甲方要求提供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全部工程资料。
(2)联合试运转、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投保建筑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3)组织消防验收,配合完成政府各类工程专项验收(含环保、水保等),配合生产移交。
(4)站内设备、物资二次搬运。
(5)各子项目场地清理。
(6)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至移交生产及移交后保质期内所需完成的其他工作。
(7)项目完工后的竣工资料编制及提交。
2.4.1.10配合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监、质监、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
2.4.2分布式储能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4.2.1 勘察及设计部分:分布式储能项目的全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概预算的编制工作。
2.4.2.2土建部分:预制舱式储能系统设备基础、电缆沟、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2.4.2.3机电安装部分:
(1)除预制舱式储能系统内部设备及接线以外的全部配电柜、厂内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及调试,含预制舱式储能系统对外一次二次接线、防雷接地等。预制舱式储能系统内部联调由设备厂家负责,预制舱式储能系统与工程整体系统联调,由投标人负责。
(2)全部物资卸货保管。包括且不限于预制舱式储能系统、配电柜、桥架、过路管、PVC管、线缆接头、热缩管、地线、防护措施物资等施工必备辅材等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必需物资的采购、检验、卸货、保管。
(3)质保期内的消缺。
2.4.2.4辅助设施部分:提前做好防火墙、检修通道的预留及项目所需的所有辅助设施,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2.5电站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等)及相关手续办理,发电效率不低于85%。
2.4.2.6 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数智化平台接入物联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智化应用,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2.4.2.7 服务项目及其他:
(1)按监理单位和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全部工程资料。
(2)联合试运转、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投保建筑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3)安全消防验收含在电站验收内,配合工程各类政府、电网专项验收(含项目接入、安评、环评、水保等)配合生产移交。
(4)站内设备、物资二次搬运。
(5)各子项目场地清理。
2.4.2.8 配合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
2.4.2.9 分界面
(1)储能项目的主要设备(储能电池系统、PCS、EMS、箱变)为甲供材,由招标人提供;
(2)储能系统一次设备分界面:10kV并网开关柜(含保护装置、计量装置及并网开关柜与原配电系统接入部分)及以下设备由投标人提供;
(3)储能系统二次分界面:储能系统内部二次电缆、储能系统二次采样电缆及变电站综保接口电缆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负责协调事宜;
(4)储能系统设计、施工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包含储能系统土建基础、电缆沟施工、电缆敷设、设备安装、设备调试。涉及储能的所有并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买,试验检验,沟通协调费等)由投标人承担。
2.5 合同周期:一年;若有未完成的单个项目,则以单个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有效期为准,并通过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或其他相关供电公司验收批复实现投产。
2.6计划工期:单项工程工期见施工任务单。
2.7 工程质量:满足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
3.3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核电工程、风力、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电力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
3.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提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3.5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6投标人必须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不低于120万元保额),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7投标联系人必须与投标委托代理人一致,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3.8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②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③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9业绩要求:光伏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两项不低于1M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应用管理办法》(ENNE/PDM001A-2020)、《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影像采集标准》(见附件)的要求和发布的供应商及设备选择要求,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3.12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1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招投标中心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洛阳新奥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
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阳新奥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洛阳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业主为:孟津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洛阳顺和能源有限公司、洛阳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嵩县新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洛新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孟州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洛阳新奥睿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新瑞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市孟津区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安县新瑞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汝阳县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洛阳新奥龙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洛阳新鑫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伊川县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巩义市新奥怡诚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市新赟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阳新奥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洛阳新奥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总装机容量以实际开发项目为准。
2.2 建设地点:洛阳新奥各企业经营范围内。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
2.4.1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4.1.1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需从招标人提供的白名单中选用,投标人可提供备选厂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气象仪除外,甲供或委托投标人从新奥(北京)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2.4.1.2勘察及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不含开发阶段的勘察)、技术部分约定的设计范围的屋顶荷载校核(或荷载验算)、初步设计方案、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概预算的编制工作。屋顶结构载荷校核,人字爬梯、运维马道及物联设备的设计。
2.4.1.3土建部分:支架基础、设备基础、接地系统、屋面上人爬梯、屋顶围挡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2.4.1.4机电安装部分:
(1)支架、组件、逆变器、配电柜、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上人梯(人字/斜爬梯)、运维马道及物联设备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含施工临时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临时道路等其他临建设施)及调试、检测、试验;
(2)全部物资卸货保管。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桥架、过路管、PVC管、线缆接头、热缩管、交流箱支架、地线、防护措施物资等施工必备辅材及设计规范文件要求物资的采购、检验、卸货、保管;
(3)质保期内的消缺。
2.4.1.5辅助设施部分:
(1)用于组件清洗的上水管道安装(含增压泵)、屋顶电站检修马道及楼梯等设施安装,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附件2.《光伏发电项目技术标准》;
(2)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消防等。
2.4.1.6负责对光伏支架生产厂提供的支架结构体系方案进行支架抗风等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受力计算校核,支架材料强度理论计算和样本实体强度试验检测,提供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负责承担评估工作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4.1.7光伏电站接入、并网手续办理,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30天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低压并网发电效率不低于81.6%,高压并网发电效率不低于80.6%。
2.4.1.8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数智化平台接入物联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智化应用,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2.4.1.9服务项目及其他:
(1)按监理单位和甲方要求提供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全部工程资料。
(2)联合试运转、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投保建筑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3)组织消防验收,配合完成政府各类工程专项验收(含环保、水保等),配合生产移交。
(4)站内设备、物资二次搬运。
(5)各子项目场地清理。
(6)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至移交生产及移交后保质期内所需完成的其他工作。
(7)项目完工后的竣工资料编制及提交。
2.4.1.10配合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监、质监、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
2.4.2分布式储能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4.2.1 勘察及设计部分:分布式储能项目的全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概预算的编制工作。
2.4.2.2土建部分:预制舱式储能系统设备基础、电缆沟、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2.4.2.3机电安装部分:
(1)除预制舱式储能系统内部设备及接线以外的全部配电柜、厂内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及调试,含预制舱式储能系统对外一次二次接线、防雷接地等。预制舱式储能系统内部联调由设备厂家负责,预制舱式储能系统与工程整体系统联调,由投标人负责。
(2)全部物资卸货保管。包括且不限于预制舱式储能系统、配电柜、桥架、过路管、PVC管、线缆接头、热缩管、地线、防护措施物资等施工必备辅材等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必需物资的采购、检验、卸货、保管。
(3)质保期内的消缺。
2.4.2.4辅助设施部分:提前做好防火墙、检修通道的预留及项目所需的所有辅助设施,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2.5电站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等)及相关手续办理,发电效率不低于85%。
2.4.2.6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数智化平台接入物联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智化应用,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2.4.2.7 服务项目及其他:
(1)按监理单位和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全部工程资料。
(2)联合试运转、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投保建筑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3)安全消防验收含在电站验收内,配合工程各类政府、电网专项验收(含项目接入、安评、环评、水保等)配合生产移交。
(4)站内设备、物资二次搬运。
(5)各子项目场地清理。
2.4.2.8 配合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
2.4.2.9分界面
(1)储能项目的主要设备(储能电池系统、PCS、EMS、箱变)由招标人提供。
(2)储能系统一次设备分界面:10kV并网开关柜(含保护装置、计量装置及并网开关柜与原配电系统接入部分)及以下设备由投标人提供;
(3)储能系统二次分界面:储能系统内部二次电缆、储能系统二次采样电缆及变电站综保接口电缆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负责协调事宜;
(4)储能系统设计、施工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包含储能系统土建基础、电缆沟施工、电缆敷设、设备安装、设备调试。涉及储能的所有并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买,试验检验,沟通协调费等)由投标人承担。
2.4.3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施工范围不包括10kv及以上的高压并网。
2.5合同周期:一年;若有未完成的单个项目,则以单个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有效期为准,并通过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或其他相关供电公司验收批复实现投产。
2.6计划工期:单项工程工期见施工任务单。
2.7质量标准: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
3.3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核电工程、风力、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
3.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提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3.5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6投标人必须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不低于120万元保额),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7投标联系人必须与投标委托代理人一致,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3.8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②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③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9业绩要求:
①光伏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不低于3M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且具有累计5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②储能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磷酸铁锂电池兆瓦级储能项目施工业绩,项目总装机容量不少于2MWh。(以业绩合同为准)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应用管理办法》(ENNE/PDM001A-2020)、《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影像采集标准》(见附件)的要求和发布的供应商及设备选择要求,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3.12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1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招投标中心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扬中市扬中大道东片区
用户侧储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宇翔2024ZKB028
常宁康富辰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株冶有色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常宁康富辰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常宁康富辰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株冶有色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利用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场区内用地面积约19.5亩,配置88MW/163.68MWh用户侧储能系统及配套设施,储能系统采用35KV高压并网,本期一次性投产。
项目包含所有公用设施、本标段内设备的采购、设计、土建施工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储能电站地质勘察、围墙、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硬化、附属用房的设计及施工,场区消防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消防设施建安工程,储能电用电系统的设计、设备(材 料)采购及施工,升压系统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建安工程,公用电缆沟的设计及施工,场区照明设施的采购、设计及施工等,进行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3.资格要求
3.1专项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50MWh及以上新能源电站(风电或光伏或储能电站)项目的EPC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应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需体现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
(5)信誉要求: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施工总承包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资格证书。
3.2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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