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气第三方施工须备案,包括农村施工!河北一地发布公告

新能源采编燃气供暖 2023-08-21 10:38:20 455阅读 举报

编者按:因第三方施工导致燃气爆燃事故多有发生,教训惨痛,各地也经常出台强化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整治措施。近日,河北省广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立涉气第三方施工备案制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建立涉气第三方施工备案制度,以加强全县天然气管道保护,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


《公告》要求的备案范围是县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涉及燃气管道及周边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项目,并特别明确包括农村地区新建、翻建住房等。关于备案管理部门,《公告》明确城区范围内向住建局或城管局报备,农村地区向属地乡(镇)政府报备,并由属地乡(镇)政府按照责任区域划分报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备案。


《公告》要求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权属单位协商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勘察、施工作业前,勘察、施工单位应向相关权属单位书面通报管道的查询、保护情况,相关权属单位应进行核实,并对勘探、施工作业进行指导。


河北省住建厅于2022年2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涉气第三方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村涉气施工安全,《公告》将农村地区新建、翻建住房等情形纳入备案范围,也是防范农村涉气施工破坏的一项举措。燃气企业应落实燃气管线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对第三方施工巡检频率,做好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识,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


广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气第三方施工备案制度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燃气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天然气管道保护,防止出现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建立涉气第三方施工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广宗县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涉及燃气管道及周边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项目(包括农村地区新建、翻建住房等)。


二、备案管理部门


(一)城区北环路、创业大道、新邢清线、西环路围合区域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319-7212856)报备。


(二)城区北环路、创业大道、新邢清线、西环路围合区域外,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19-7212266)报备。


(三)农村地区,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属地乡(镇)政府报备,并由属地乡(镇)政府按照责任区域划分报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备案。


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实申请审查程序。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提出申请,填写《广宗县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报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受理后,将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权属单位协商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协议将明确现场安全施工具体举措和要求。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燃气主管部门将组织安全评审,在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二)落实开工前告知制度。勘察、施工作业前,勘察、施工单位应向相关权属单位书面通报,告知勘探、施工点位坐标信息,报告管道的查询、保护情况。相关权属单位应在2日内进行核实,并对勘探、施工作业进行指导。


(三)强化现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地下管线安全保护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勘察作业的机长、记录员、技术工人以及施工单位挖掘机、推土机、炮机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证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四)加强安全交底工作。勘察、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当在施工或动土作业(包括顶进、钻探、机械挖掘、爆破、场地平整等)前,向各钻探班组或机械操作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机械操作人员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在其上岗作业前再次交底,确保地下管线保护各项要求传达到一线作业人员。


(五)建立险情责任倒查机制。因勘探、施工作业损坏地下管线、设施的,该项目应立即停工整改,各参建单位要全面梳理排查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广宗县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涉气第三方施工须备案,包括农村施工!河北一地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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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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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燃气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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