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新能源采编生物质能 2024-03-14 11:23:18 541阅读 举报

3月13日,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000万元,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WCG2024001GK-1


项目名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企业。投标人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且小代码有772-002-18类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所提示的方式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用帐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政采云”,下同,/),上传电子加密标书至“政采云”,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义乌政务服务中心三号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M4qi4pJ/LGEAbJt4UvXPug==&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7e49f860aeb311eeb59b1f6ee170bc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骆华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518725


质疑联系人:曹凡聪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829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竹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583804


质疑联系人:洪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2329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5楼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




版权声明:
作者:新能源采编
链接:https://www.zhaoxny.com/p/14e6c940a78eae.html
分类:生物质能
本网站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若此文章存在违规行为,您可以点击 “举报”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