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上海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号)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统一下调0.25元/立方米。调整后的价格见下表:
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上述价格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请各供应企业认真做好准确抄表、宣传解释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