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储能政策汇总| 江苏储能补贴0.3元/度,2027年储能达5GW

新能源采编储能 2024-06-24 15:49:23 443阅读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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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储能补贴0.3元/度,2027年储能达5GW

  6月21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到2027年,全省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350万千瓦左右。到2027年,全省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到2027年,全省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50万千瓦左右。

  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在2023年至2026年1月的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依据其放电上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逐年退坡,具体为:2023年至2024年0.3元/千瓦时,2025年至2026年1月0.25元/千瓦时。

山东征集2024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

  6月20日,山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七类:锂电池储能调峰、压缩空气储能调峰、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煤电储热深度调峰、制氢储氢调峰、调频储能以及其他新型储能调峰。其中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要求不低于100MW*2h,且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压缩空气电电效率和液流电池交流侧效率要求不低于70%。通知还明确提出,锂电池类协议租赁率低于30%的项目不得入库。

沈阳:2025年储能装机60万千瓦

  6月20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沈阳市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和《沈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和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作新闻发布,部署推进沈阳市储能产业、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核、两带、三圈”夯实产业布局,到2025年,全市储能产业实现年产值200亿元,培育形成5-8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集聚30-50家储能产业相关企业,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60万千瓦左右。

陕西分时电价征:午间谷电4小时并下浮60%,工商业储能收益再受影响

  6月20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每日11:00—15:00为谷电价,谷电价在平电价的基础上下浮60%。

  上网电价高峰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40%、低谷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输配电价高峰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

  这意味着陕西分布式光伏的大发时段均为午间谷电,且工商业用户的用电价格将显著下降,而此前的部分EMC合同约定电价将受此影响。

多类储能列入!工信部公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目录(2024年版)》

  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其中包括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超级电容储能系统、压缩空气储能系统、飞轮储能装置等新型储能系统和装备,还包括传统抽水蓄能机组和装备技术指标。

国家能源局: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超3800万千瓦

  6月20日,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其中提到,新型储能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已经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超过了380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达到2.2小时。有12个省区的装机规模超过百万千瓦。

工信部: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

  6月19日,工信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公告。

  《规范条件》明确,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锂电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中试平台;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

  同时,《规范条件》提高了多种类型电池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等指标要求。而对于储能型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6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5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

江苏常州:提供动力电池、储能电站、一体化能源站等产品和服务认证

  6月19日,江苏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围绕光伏、动力和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地坪地材、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产业集群示范创建。鼓励本地检测认证机构与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的在常分支机构深度合作,提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储能电站、一体化能源站等产品和服务认证,帮助新能源领域重点企业产品出口取得国际互认证书,积极拓展国际业务。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即转入正式运行

  6月17日,山东能监办发布了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正式运行的通知》,山东成为继广东、山西后,又一个转入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的区域电力市场。

北京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细则

  6月17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新版实施细则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件提到,规范交易品种,包括电能量交易、合同转让、合同变更、绿电交易,满足省间中长期市场的品种功能需求。

湖南:聚焦储能全产业链

  6月17日,湖南省工信厅引发了《湖南省锂电池及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规划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2026年突破1500亿元。聚焦“先进储能材料—电芯电池制造—终端应用集成—电池回收利用”,打造“四位一体”锂电池及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体系。

江苏启动2024年迎峰度夏需求响应申报工作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2024年迎峰度夏需求响应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启2024年需求响应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江苏省将鼓励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将工业可中断负荷、楼宇空调、充电桩、用户侧储能、数据中心等接入江苏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提交三方协议,积极申报参与实时需求响应。

  此外,对于钢铁、水泥等高载能用户,通知规定,应做到应纳尽纳、应报尽报,用市场化的方式引导用户主动错避峰。

山东省征集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涉及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

  6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的通知,本次征集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数字化领域、新能源领域、新型电力系统领域、新型储能领域、其他领域、传统能源领域。涉及虚拟电厂、“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

甘肃调整分时电价:午间低谷6h,峰谷价差不低于3∶1

  6月17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提出,峰谷价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上浮不低于5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下浮不低于50%。分时电价的时段为午间低谷6h,早间2h高峰、晚间5h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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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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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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