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制氢平台设备采购

新能源采编氢能 2023-11-01 11:15:01 412阅读 举报

10月31日,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发布制氢平台设备(PEM测试台、丝网印刷机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如下:


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制氢平台设备(PEM测试台、丝网印刷机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制氢平台设备(PEM测试台等、丝网印刷机等)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一:


2.1项目概况:清洁氢能的大规模使用是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步骤。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院”)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创新机制和人才优势,针对中石油应用场景,积极开展绿氢科技的科学研究。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解制氢技术具有低污染、高效率、高可靠性和快速响应等特性,是目前广受关注的先进绿氢生产/利用技术。本标段拟购买高水准的500 W燃料电池测试台、2 kW 燃料电池测试台和PEM电解水测试台等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解制氢系统单电池与电堆测试设备,用于单体电池和电堆的集成化测试。本标段的实施,可极大助力我院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解制氢技术的科研水平,对获取关键性能指标并分析电堆长时间运行性能、放大效应与衰减规律至为重要。


2.2研究内容:本标段拟采购500 W燃料电池测试台、2 kW电堆测试系统与PEM电解水测试台设备。其中500 W燃料电池测试台要用于电池测试,获取电池开路电压、极限电流密度和峰值功率密度等关键性能指标,并分析单电池长时间放电特性。2 kW电堆测试系统主要用于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堆的性能测试,通过电堆的逐级放大测试,获取关键放大效应。PEM电解水测试台则主要用于PEM电解槽性能测试,获得电流密度、小室电压、系统能耗、氢气纯度和产量等关键性能指标。


2.3招标范围:500 W燃料电池测试台、2 kW燃料电池测试台、PEM电解水测试台


2.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


2.6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二:


2.1项目概况:本标段采购的目的为补充氢能研发部第一期拟建的5大实验平台所需的基础科研设备,主要用于材料的合成与电极的制备。实验材料的制备与处理是所有研究方向最基础的环节,催化材料/电极材料是影响制氢/燃料电池性能、运行稳定性与使用寿命的卡点因素,开发高效、廉价和低毒的催化材料/电极材料对实现高效制氢和燃料电池技术的集成化与产业化至关重要。要在催化材料/电极材料制备领域取得原创性科研突破,必须配备相应的材料制备设备与表征仪器。


2.2研究内容:本标段采购主要仪器为有标准技术规格的单价低于50万中小型设备,包括基础有机、无机化学实验设备、岩石加工等相关设备。拟购置的材料合成和表征的仪器和设备应用范围广泛,可用于本领域热门电催化材料和光催化剂材料合成,如贵金属催化剂(如铂、钯、铑等),非贵金属催化剂(如过渡金属化合物、氧化物等),钠钾合金和过渡金属硫化物、单原子催化剂、晶体材料等;也可用于样品(如岩石样品、电极板等)的进一步处理。此外,还可根据不同仪器间的组合扩展制备工艺,从而获取更优制备流程和工艺参数。


2.3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交货。


2.5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三:


2.1项目概况: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技术是一大类先进的能量转化设备,其使用全固态结构,运行温度高,无需贵金属催化剂,具有广泛的燃料适配性与高效的能量转化效率,是深圳院氢能领域优先发展的重点技术之一。本标段拟购买流延机、等静压机、丝网印刷机和裁片机,用于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电化学制氢系统的单体电池制备。本项目的实施,可极大提升我院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电解水制氢领域的研发水平,对于获得具有流体力学优势的高性能单电池、开展关键封装工艺研究并解析电池构效关系至关重要。


2.2研究内容: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技术中电池制备设备主要包括流延机、等静压机、丝网印刷机和裁片机等设备。其中流延机主要用于将球磨好的电极浆料流延干燥成所需的素坯,并可高精度、高效率地调控素坯的厚度与均匀性。等静压机主要用于对已叠加电极素坯的加压成型,并可通过控制加压压力与静压成型温度调节素坯块间的结合力度。电极片的裁剪则通过裁片机完成。丝网印刷机则主要用于浆料的涂印,获得图层。其中涂层的最终组织形貌和厚度受到丝网的数目、印刷速度和层数的影响。


2.3招标范围为:流延机、裁片机、等静压机和丝网印刷机。


2.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


2.6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本标段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一家投标人参加。


3.2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500 W燃料电池测试台、2 kW电堆测试系统、PEM电解水测试台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销售合同业绩(每个设备至少具有一份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每个设备(管式炉、烘箱)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销售合同业绩(每个设备至少具有一份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三:投标人须提供流延机、裁片机、等静压机和丝网印刷机4项设备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销售合同业绩(每个设备的销售合同至少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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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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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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