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获悉,11月17日,广东省地方标准《液氢气瓶 第1部分: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送审稿)》征求意见发布,该部分规定了液氢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型号和基本参数,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存放,出厂资料,资料保存等要求。
该部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贮存液氢(仲氢体积含量不低于95%,热力学数据见附录A),设计温度不高于-253℃,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公称容积为150L~450L,可重复充装的立式气瓶。
原文如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液氢气瓶 第1部分: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2年第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379号),我局组织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广东省地方标准《液氢气瓶 第1部分: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送审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gdsjj_tzsbc@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广东省地方标准《液氢气瓶 第1部分: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广东省地方标准《液氢气瓶 第1部分: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1.《液氢气瓶 第1部分: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送审稿)》
2.《液氢气瓶 第1部分: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送审稿)》编制说明
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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