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吨/日!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新能源采编生物质能 2024-07-10 09:07:47 185阅读 举报

网站获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项目总投资48054.42万元,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750t/d,配置1×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含1台80.1t/h余热锅炉以及烟气净化系统)+1×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公示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传真:0663-876874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石古村


环评机构: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石古村。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且评价对象不包括取水工程以及变电站、升压站、输电线等涉及电磁辐射的工程。项目占地面积51352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750t/d,配置1×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含1台80.1t/h余热锅炉以及烟气净化系统)+1×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的服务范围为惠来县全县域15个镇(含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粤东新城)、3个农场的原生生活垃圾以及含尾坑无害化处理垃圾填埋场的陈腐垃圾(掺烧比例不大于10%)。项目总投资48054.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6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垃圾池及垃圾倾卸、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停炉检修过程产生的臭气、焚烧炉运行过程产生的焚烧烟气及料仓粉尘等。垃圾焚烧烟气处理采用“SNCR+P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消石灰)+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80米高烟囱排放;料仓有组织废气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垃圾池及垃圾倾卸区、渗滤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作为焚烧炉的助燃空气,在停炉检修时臭气抽入应急除臭装置处理后外排。加强对垃圾运输过程的管理,厂内定期清洗,必要时喷洒除臭液,抑制恶臭源。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和运输通道冲洗水、焚烧料斗冲洗水、初期雨水、车间冲洗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员工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等高浓度废水等。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3、营运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主要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内的交通管理,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


4、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飞灰等。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剂进行固化处理,稳定化飞灰经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规定后,运至含尾坑无害化处理垃圾填埋场飞灰专区填埋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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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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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物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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