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获悉,11月25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方向》。其中提出四个重点支持方向:(一)重点支持在我省除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城区以外的农村地区(乡、镇)新建公用充电桩,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30千瓦。重点支持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公用快充站,且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120千瓦的公用直流充电桩。重点支持在矿山、燃煤电厂等重点领域建设,为电动重卡服务的直流快充站、换电站,直流快充站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120千瓦,换电站单个换电工位平均换电功率不低于300千瓦。支持车网互动项目建设。单个项目放电额定功率不低于300千瓦。指出补贴标准为:发放直流桩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桩不高于1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其中要求在农村地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企业,须在全省范围内农村地区累计建成总功率不低于500千瓦;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快充站的企业,须在全省范围内累计建成总功率不低于 3000千瓦;建设电动重卡直流快充站、换电站的企业,须在全省范围内累计建成充(换)电功率不低于4800千瓦。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