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联动调整乳源瑶族自治县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
1、乳源瑶族自治县现行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上调0.3元/m³,即由3.38元/m³上调为3.68元/m³ (第一档)。
2、本通知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暨建立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动态联动机制的通知》(乳发改字〔2023〕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联动调整乳源瑶族自治县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的通知
乳源瑶族自治县安顺达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合理疏导气价,保障燃气供应稳定,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韶关市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机制》(韶发改联〔2021〕62号)和《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暨建立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动态联动机制的通知》(乳发改字〔2023〕18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县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
2023年3月,我县建立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动态联动机制。根据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成本审核测算,你公司气源综合购气成本变动幅度已达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可同向等额调整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我县现行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上调0.3元/m³,即由3.38元/m³上调为3.68元/m³ (第一档),各档气价顺加联动,居民配气价格(为0.4245元/m³)不变,联动调整后的各阶梯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详见下表。
二、执行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本通知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暨建立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动态联动机制的通知》(乳发改字〔2023〕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政策,并根据联动机制规定定期将购气情况和销售情况报送我局。同时,继续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等工作,保障用气供应,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三)如国家和省、市有其他相关规定或政策调整,遵照上级规定及政策执行。
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