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发布关于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新能源采编燃气供暖 2024-07-24 09:09:34 330阅读 举报

2024年7月23日,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


1、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目标,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参考周边市、县价格水平,核定我县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58元/m³,实行居民与非居民配气价格并轨。


2、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


3、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因素,实现我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门站价格适时、同向调整,按照中省市市场化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建立我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联动仅适用于上游价格调整造成的成本变化。


4、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提高价格调整透明度,成立以县发改局为牵头部门,县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和市监局为配合部门的合阳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核算小组。核算后拟执行的联动价格,需经核算小组核定后,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全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我县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合阳县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已经县政府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顺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阶梯价格


(一)天然气配气价格


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目标,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参考周边市、县价格水平,核定我县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58元/m?,实行居民与非居民配气价格并轨。


(二)理顺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


合阳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表


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发布关于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参照居民阶梯气价有关规定,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生活用气量均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阶梯气价标准执行,不实行价格浮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


建筑区划红线内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燃气企业承担的运行维护成本,包括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居民、非居民用户的设施维修维护、计量表具及检定费用,以及燃气表后至燃具前由燃气企业为排除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检查、设施修理材料更换(含安全自闭阀费用)等服务成本,计入准许成本,核入配气价格之中,燃气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用户收取燃气表费、维修费、维护费等任何费用。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因素,实现我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门站价格适时、同向调整,按照中省市市场化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建立我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联动仅适用于上游价格调整造成的成本变化。


(一)联动范围


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二)联动办法


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即加权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上涨或下降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含冬季调峰用气)。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供销差率依据《陕西省城市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按照不超过4%考虑。


(三)联动周期


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分别确定不同的联动周期。


原则上居民用户以6个月为一个联动周期,非居民用户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周期。


(四)启动条件


1.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上调时,按照燃气经营企业自行消化不低于20%,居民用户承担不超过80%,价格单次上调不超过每立方米0.25元的原则相应提高价格。当购气成本下调,应即时足额向终端用户传导降低价格,无幅度限制。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要坚持平稳、从紧的原则,尽量保持居民用气价格的稳定。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上调时,按照燃气经营企业自行消化不低于20%,非居民用户承担不超过80%的原则相应提高价格。当购气成本下调,应即时足额向终端用户传导降低价格,无幅度限制。联动气量疏导完毕即停止联动,并及时恢复执行联动前销售价格。


3.启动条件。根据天然气购气价格变化情况,由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县发改局适时决定启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终端销售价格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经营企业应据实提供天然气采购合同、结算票据等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4.依规联动。我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通过后,今后城市配气价格无变化时,仅疏导购气价格调整影响,则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机制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实施。


(五)我县城镇天然气价格相关政策参照城区执行


三、成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核算小组


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提高价格调整透明度,成立以县发改局为牵头部门,县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和市监局为配合部门的合阳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核算小组。核算后拟执行的联动价格,需经核算小组核定后,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四、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天然气价格改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县发改局负责天然气上下游价格疏导工作,及时公布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燃气企业保障居民用气稳定足额供应不得限购;县民政局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认定;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收费项目公开透明,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高销售价格等行为;县信访局负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县公安局负责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社会维稳工作,确保市场稳定。


五、执行时间


本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期间如遇中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以中省市政策为准。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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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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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燃气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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