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山西省能源局根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在各市和相关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省能源局组织了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评估,优选出相对成熟的项目9个,共规划风电44.29万千瓦、光伏45.67万千瓦,负荷94.7万千瓦,同时配套新型储能15.35万千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此前,5月30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通过“一体化”虚拟电厂等聚合模式参与电网运行和市场交易,原则上不占用大电网的调峰资源,对占用大电网公共和商业化调节资源的,按相关市场规则规定执行。
《办法》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要求用户侧负荷应不低于60MW,年用电量不低于3亿千瓦时,优先支持年用电量 4 亿千瓦时以上的项目。综合考虑可调节、可中断负荷与配置储能后,“一体化”项目调节能力应不低于用电侧负荷的50%,持续时间不低于4小时。配置储能原则上建在电源侧或用户侧。优先支持调节能力强的“一体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