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扬中新城科创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扬中市科创产业110MW/220MWh用户侧储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110MW/220MWh(交流侧),采用预制舱放置方案。储能系统由110个磷酸铁锂1.0MW/2.0MWh(交流侧)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于户外放置1套储能电池舱,每个储能电池舱对应配置1台1000kW储能变流器(PCS),每1套储能电池舱接入1台1000kVA就地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0kV,若干台升压变压器汇流后,接入用户的10kV配电系统。储能变流器(PCS)和10kV就地升压变采用成套一体机户外安装。
项目总投资28595.63万元,折合单价1.3元/Wh。
扬中市科创产业用户侧储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11270028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
一、 招标条件
扬中市科创产业用户侧储能建设项目已由镇江扬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扬政服备[2024]18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595.63万元,招标人扬中新城科创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110MW/220MWh(交流侧),采用预制舱放置方案。储能系统由110个磷酸铁锂1.0MW/2.0MWh(交流侧)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于户外放置1套储能电池舱,每个储能电池舱对应配置1台1000kW储能变流器(PCS),每1套储能电池舱接入1台1000kVA就地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0kV,若干台升压变压器汇流后,接入用户的10kV配电系统。储能变流器(PCS)和10kV就地升压变采用成套一体机户外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
储能电站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联合体:
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同时具备)四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者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由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投标人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7)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8)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 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11)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