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kg/d!河北曹妃甸区滦海公路加氢站EPC招标

新能源采编氢能 2023-08-31 08:34:42 483阅读 举报

网站获悉,8月30日,唐山市曹妃甸区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加氢站项目EPC招标,该项目位于唐山市曹妃甸第九农场,一期采购、施工内容包含加注能力为1000kg/d,工作压力45MPa储氢瓶组18m3,2套45MPa压缩机,2台35MPa加氢机,2台压缩机冷水机与1台加氢机预冷机,卸气柱2台。项目建成后,加氢站加注能力为131.4万Kg/年,储氢总量约1910kg。


曹妃甸区滦海公路加氢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区滦海公路加氢站项目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备1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妃甸区滦海公路加氢站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规模:


(1)项目占地面积11亩,总建筑面积829.5平方米,建设罩棚、站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购置45MPa液驱活塞压缩机撬、加氢机、加氢机用预冷机组、压缩机用冷水机组、储氢装置、顺序控制盘、卸气柱、氮气阀箱、PLC控制柜、箱式变压器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加氢站加注能力为131.4万Kg/年,储氢总量约1910kg。


(2)项目主要设计内容包含:加注能力按3000kg/d设计,包含工作压力45MPa储氢瓶组54m3,4套45MPa压缩机,6台35MPa加氢机,4台压缩机冷水机与3台加氢机预冷机,卸气柱3台,集中放散口及配套站房罩棚等设施;


(3)2023年进行项目一期建设,一期采购、施工内容包含:加注能力为1000kg/d,工作压力45MPa储氢瓶组18m3,2套45MPa压缩机,2台35MPa加氢机,2台压缩机冷水机与1台加氢机预冷机,卸气柱2台,集中放散口,站房,罩棚,消防泵房,围墙及场地处理等。


3.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第九农场。


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5.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


(1)全部内容的设计:曹妃甸区滦海公路加氢站项目设计,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满足发包人向政府报规划报建深度)、初步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的施工及竣工图配合。


(2) 一期设备采购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①设备采购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建设,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交钥匙工程);②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③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开工手续等相关手续工作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C1 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级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1级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或化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场站类或压力管道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业绩须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如不具备工程总承包业绩则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提供)+施工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提供)】,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场站类或压力管道类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1.4 信誉要求:不良行为记录:①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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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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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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