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加速推进,电力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以及新技术的推广,过去三年间,全球新增新型储能装机连续两年翻倍增长,中国储能市场表现尤为强劲。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CESA)产业数据库统计数据,2024年1-8月新型储能新增装机19.8GW,接近于去年全年。
储能装机的高速发展也给储能系统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尤其是在消防安全方面,如电池热失控、火灾、爆炸等。
据数字储能网不完全统计,自今年年初以来,全球至少发生了十多起与锂电池有关的火灾事故,仅9月份就发生了5起,其中就包括9月29日锂电池巨头宁德时代福建工厂大火,约1.5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化为灰烬,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巨大,据报道,初步估算损失约百亿人民币。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地方将消防安全提升至重要高度,从备案、标准、验收等多维度“收紧”,为储能安全设置“防火墙”。
国内首个电化学储能消防安全标准征求意见
9月30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内首个针对电化学储能领域的消防安全标准。
《征意见稿》适用于以独立储能电站形式建设、额定功率为500kW以下或额定能量为500kW·h以下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且适用于锂离子、钠离子、铅酸、铅炭和液流电池电化学储能电站。
具体条款针对站房式储能电站和预制舱式储能电站分别加以约束。
《征意见稿》要求,预制舱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系统响应时间≤2s,15s内应扑灭明火,明火扑灭后24h内锂离子电池模组不应爆燃或复燃。
锂离子电池模组应设置灭火装置,启动到释放灭火介质时间≤1s,扑灭萌芽火灾时间≤1s,灭火后不复燃;激活温度120℃-170℃,允许使用的环境温度范围±60℃;被保护锂离子电池模组容积内的最大工作温度条件下,30天内核心物质的最大泄漏量≤1%。
厂房式储能电站的锂离子、钠离子电池室可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等能够降温、灭火且不易产生次生电气短路的自动灭火系统。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内电气(通信)线路宜选用微型设备集成防火产品,尺寸不大于商用微型保险丝。产品表面具有导电涂层,实现超过设定触发温度后爆开,扑灭源头火的同时切断电流。
锂离子、钠离子电池预制舱(柜)之间的防火间距,步入式的长边端不应小于3m, 短边端不应小于4m;非步入式的长边和短边端均不应小于3m。预制舱(柜)距离站外道路不应小于3m,道路转弯处除外。确有困难时,电池预制舱与站外道路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的防火墙,且电池预制舱距离站外道路不应小于1m,防火墙长度、高度应超出预制舱外廓不小于1m。
厂房式储能电站电池室建筑四周隔墙,锂离子、钠离子电池室四周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的防火墙,顶部、底部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其他类别的电池室四周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墙,顶部、底部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无独有偶,湖南省发改委也于近日发布《关于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型储能项目需强化设备监造与到货抽检管理,项目投产前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
消防收紧是“大势所趋”
国内、国外对于储能消防政策收紧已经是“大势所趋”。
今年上半年,海南万宁、浙江宁波等地相继发生储能电站火灾事故后,温州率先在浙江掀起工商业储能电站消防整改“风暴”,要求要求储能电站提交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的消防质量检测报告,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工商业储能项目,直接撤销验收合格评定,不予兑现相关补贴。
此后,杭州、金华进一步升级储能新规,在项目前置审批阶段即大幅提高消防要求,将消防查验纳入竣工验收范围,未通过“消防关”的工商业储能项目将不得备案。
根据新规定,储能柜内配套的消防产品必须获得CCC认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否则将被替换。这一要求使得市场上大量无合规认证的消防产品面临淘汰。
为加强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监管部门要求储能电站站房“能装尽装”,通过给储能柜加装外壳等措施来控制火势。同时,站房附近还需配备消防栓以便迅速取水灭火。
除了浙江省,其他省份也在收紧储能消防安全政策,消防验收逐渐成为储能项目并网的前提条件。
9月11日,河南省信阳市印发《信阳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高压储能设施需企业自行安装符合要求的电流及电压互感器,且高压储能设施并网需提供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国外方面,今年7月,美国纽约州长 Kathy Hochul 宣布更新纽约消防法规,涉及到锂电池能量容量阈值评审、专业人士对火灾处理的协助、安全标识以及配备应急响应计划等。
在所有 BESS 安装中包括一项消防法规要求,即通过中央站服务警报系统监控火灾探测系统,以确保在发生火灾警报时及时、正确地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在消防法规中也引入了一项新规定,要求对 BESS 装置进行定期由行业资助的特别检查,以确保彻底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新法规一大亮点是,取消电力公司拥有或运营的 BESS 项目的消防法规豁免,以确保所有项目都符合消防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的一两年间,国内的一些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中虽明确提及了针对储能消防方面的要求,大多为推荐性而不是强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仍面临储能电站主动防火技术不够完善成熟、消防验收规范类文件缺失、储能电站被动防火设计存在缺陷等多重挑战。
不过,作为新型储能发展走在前列的大省,山东积累了各类技术路线和各种应用场景的大量实践经验,应用了众多储能安全新技术,形成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果,在2023年底推出了首个针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的技术指南,填补了国内空白。
这份名为《《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文件有多个创新之处,为行业提供借鉴,包括,提供了厂房式储能电站消防验收依据,提出储能电站三级消防体系和储能电站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等级,系统规定了储能电站总体布局,提出了防止火灾沿电缆通道蔓延的方法。
虽然储能电站安全是一项包括电芯安全、电池热管理安全、电气安全、系统级消防安全、施工安全、运维安全等在内的系统工程,但随着更多地方在消防安全这一重要环节发力,一方面将加速行业洗牌,靠以次充好,低价竞争忽视储能安全的企业将加速出清,另一方面,储能安全观念将随着政策趋严进一步加强,广东、山东等地对于储能消防标准等的探索将推动消防灭火技术进步,为行业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