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西北跨省电力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规则适用于西北区域的抽蓄电站跨省份或跨调度控制区的电力交易。
抽蓄电站作为独立储能企业,以用户和发电双重身份参与市场交易,抽水时等同于批发用户,抽水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附加,发电时等同于普通发电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按照本省份省内规则和规定参与抽蓄电站跨省交易或电量传导。
价格形成:现货市场尚未运行情况下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电量电价,依托电力市场平台,发现和形成抽蓄价格。
调用次序:在西北省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未全部建立前,抽蓄电站以“中长期为主、辅助服务为辅、计划分摊兜底”的完整框架调用。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西北跨省电力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西北区域抽水蓄能电站移峰填谷、灵活调节作用,实现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促进西北地区新能源消纳,有力保障西北电网稳定可靠供电,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33号)等有关文件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相关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西北跨省电力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5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zhanghuiyuan@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西北跨省电力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