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动调整乳源瑶族自治县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新能源采编燃气供暖 2024-11-05 08:24:56 297阅读 举报

为合理疏导气价,保障燃气供应稳定,县发改局于2024年10月30日印发《关于联动调整乳源瑶族自治县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的通知》(乳发改字〔2024〕85号),调整了我县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现对该价格政策进行解读。


一、基本情况


县发改局于2023年2月28日印发《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暨建立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动态联动机制的通知》(乳发改字〔2023〕18号)文件,实施了居民阶梯气价以及建立了联动机制,并规定了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乳源安顺达公司是我县居民管道燃气供气企业,根据联动机制有关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向我局提交《关于启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申请》,称由于受国际气价变动影响,国内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的困境,保供形势严峻。恳请县发改局按照联动机制来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二、调价过程


收到请示后,县发改局立即开展了燃气价格调查和成本审核等有关工作。根据乳源安顺达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测算,该公司气源综合购气成本变动幅度已达我县2023年建立的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动态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可同向等额调整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经价格调查、成本审核等系列调价程序,并通过挂网、召开价格听证会等方式多次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及经营者征求意见,最终核定此次我县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上调0.3元/m³


三、现行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联动调整后的各阶梯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为第一档4.10元/m³、第二档4.48元/m³、第三档5.24元/m³,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等类别为4.29元/m³;管道燃气非居民销售价格此次未调整,仍按《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暨建立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动态联动机制的通知》(乳发改字〔2023〕18号)规定的价格执行,实行基准价管理,即为4.04元/m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四、价格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五、调价对居民的影响


依据有关规定及客观实际,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疏导和合理分担部分上游气源采购上涨成本,有利于减轻燃气经营企业亏损压力及正常运营风险,促进燃气企业健康发展,提高燃气保供稳价能力。调价后,测算每户每月增加费用约4.5元,每年增加费用约54元,部分用户月用气量超过15m³的,每年增加费用大概为75元左右,所增加费用均在大部分用户的可承受能力范围。经县民政局核定,为本地“低保家庭户”和“五保户”类型的用户,可继续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调整后的价格对此类用户亦不会产生较大的经济负担。


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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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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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燃气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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