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晶澳光伏低碳示范基地绿色供电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新能源采编风电 2024-04-15 14:25:07 360阅读 举报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晶澳光伏低碳示范基地绿色供电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和泊尔江海子镇,本项目依托新增负荷的消纳能力,配套风电装机为37.5万千瓦,配套储能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功率为风电装机容量的20%,储能时长为4小时。项目总投资约21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时间:2024年6月-2025年12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被征用地的补偿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群众对此有无意见;2、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声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废气影响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3、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


4、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风险;


5、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6、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等风险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


1、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应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建设单位足额筹措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3、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4、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5、严格执行道路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6、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7、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评估主体反馈。


评估主体:东胜区能源局


电话:0477-8575359


第三方编制单位:北京华融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联系人:刘旌孚


电话:18804771455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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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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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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