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获悉,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生活垃圾焚烧厂规划调整建议如下:
运城市夏县、河津市、永济市、闻喜县、芮城县、万荣县各规划垃圾焚烧项目一座,现有垃圾焚烧规模实际处理规模已基本满足要求,同时万荣县城距离河津市区不足30km。建议规划近期将万荣县纳入河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覆盖范围。规划远期万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际建设时序应综合考虑垃圾收储效率及河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际处理负荷。
晋中市建议推动和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和顺、昔阳、左权、榆社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覆盖。
忻州市建议规划近期将五寨县纳入保德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覆盖范围,规划远期随着垃圾收储效率的提升,结合已有项目实际处理负荷适时推进五寨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
临汾市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已满足实际处理需求。建议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处理需求,分期进行建设。
环评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要求,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机关向公众公告信息如下:
一、报告书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山西垃圾发电规划环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联系规划环评机构可查阅纸质报告书。
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太原市省直机关滨河西路129号办公区
联系人:郭敏
联系电话:0351-3119406
邮箱:sxfgwzhcgy@126.com
传真:0351-311915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浙江大厦7层
联系人:张成
联系电话:0351-3965707
邮箱:jhkyhp@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评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通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同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