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

新能源采编新能源汽车 2024-09-04 08:11:51 306阅读 举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9月3日,上海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增规模、提标准、扩范围、优流程”的总体思路,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等。

“增规模”

上海市对于汽车更新和消费者购买绿色家电一直有相关补贴政策,打下了很好的工作基础。本轮《实施方案》结合国家直接下达上海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及上海安排的配套资金,统筹安排资金超过40亿元,明显高于上海历年安排的促消费补贴资金量,确保能惠及更多消费者。

“提标准”

加大汽车产品支持力度,一方面,落实国家汽车报废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由7000元提高至1.5万元。另一方面,提高上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2万元。

此外,加大家电产品支持力度,对于冰箱、洗衣机等8类家电产品,落实国家政策要求,购买1级能效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购买2级能效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

“扩范围”

结合上海实际,回应市民关切,适当扩大补贴品类范围。新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给予500元补贴。在国家政策覆盖的八类家电之外,扩大家电、家装、家居和适老化产品补贴范围,对购买符合要求的沙发、床垫、橱柜、浴缸、坐便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家装、家居和适老化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具体产品目录由上海市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同时,加大道路运输车辆和老旧农业机械等更新支持力度,落实国家要求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予以补贴支持,结合上海实际支持国四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

“优流程”

进一步优化组织方式和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持续提升消费者享受政策的便利度和感受度。对门店直接购买的家电等产品实施一步到位、直接核减;对先买后补的汽车等产品,加快审核流程,让各类优惠方便快捷地直达消费者。

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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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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