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获悉,8月22日,广东江门开平市发布2023年独立储能电站(塘口)项目竞争配置的公告。本次竞争配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场址1个,规划装机容量3-15万千瓦,详情如下:
关于开平市2023年独立储能电站(塘口)项目竞争配置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开平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发展,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根据江门市发改局印发《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相关要求,并结合开平实际,现就开平市2023年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竞争配置,选择投资能力强、经营业绩佳、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及创新能力强、诚信经营好的投资主体投资建设我市储能电站项目,协同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鼓励技术进步、加快降本增效、促进产业发展”原则,开展开平市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资料根据《开平市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详见附表)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排名确定开发推荐企业名单,经开平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统筹确定开发主体。
三、配置范围
本次竞争配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场址1个,规划装机容量3-15万千瓦,具体情况如下:
四、申报要求
(一)参与资格
1.申报主体应以企业总部名义或指定下属一家企业参与我市独立储能项目竞争配置(需提供该公司参与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授权文件)。
2.申报主体具备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3.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各成员)诚信履约情况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申报主体(含主体所属集团)2022年以来在广东省及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
5.申报主体需承诺材料真实性。
6.申报主体是联合体的,联合体须有绝对控股企业(占50%以上股权),需提交联合体股比协议。
(二)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可以单独或组成联合体申报。
五、递交申报材料
(一)报名提交材料
牵头主体或联合体主体提交参加开平市2023年独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的函。报名成功后可获取《开平市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
(二)参与项目竞争配置的主体需递交如下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
(1)业主情况
申报企业(包括主要股东企业)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资产负债、股东构成、总资产、净资产,储能项目开发业绩、创新能力、诚信履约等内容。
(2)项目概况
包括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和投资构成,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建设进度计划,项目综合利用设计方案,工程推进方案,运维拆除方案,送出消纳方案,储能用地方案,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节能降碳、环境影响分析等。
(3)其他竞争配置评分要求材料
2.证明材料
(1)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2)《开平市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中每一项指标自评分的证明文件材料。
(3)项目已取得的其他支持性佐证材料。
(三)承诺文件
1.项目业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文件。
2.项目投资承诺文件。
(四)有关资料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项目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10份。封面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确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