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8月1日,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复合光伏项目配套储能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拟在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一期项目配套建设容量为200MW/400MWh储能电站,本项目为一期100MW/200MWh储能电站。特别的,本期采用构网型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PCS)。
详情如下:
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复合光伏项目配套储能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复合光伏项目配套储能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684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为促进宁夏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发展,有效提升电力系统调峰备用容量,促进新能源消纳,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实现清洁能源一体化配套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拟在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一期项目配套建设容量为200MW/400MWh储能电站,本项目为一期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及白土岗乡境内,场区地形相对平缓,周边50km范围内分布有鸳鸯湖电厂、国能宁东电厂、方家庄电厂等多个大型火电厂,距离灵绍直流±800kV换流站约30km,距离青山750kV变电站约50km。本项目区位优势显著,交通便利、场址地势起伏较小,海拔高程约为1350m,公网接入近、光照资源好、运维管理方便,建设条件良好。
本项目建设100MW/200MWh储能电站,拟通过至少4回35kV集电线路(每回长度约为5km )接入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1座 330kV 变电站35kV间隔(接入方式待定,以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特别的,本期采用构网型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PCS)。
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项目临建参照国能宁东2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部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承包人配置专职安保人员和门禁系统(含车辆);全范围、全过程部署视频监控,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上传至招标人指定后台。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复合光伏项目配套储能一期100MW/200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1)招标内容如下:
①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光伏项目配套储能一期100MW/200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为EPC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消防系统(气体消防及水消防)、照明系统、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场区集电线路、送出集电线路、库房、危废暂存间、场内道路、入场道路、围墙、储能电池舱防火墙、大门、厂内绿化、监控、厂区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办公生活区(满足至少15人生活办公,不小于700平米)等全部工程的设计、建安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调试、培训,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等。
②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要求,负责在现场设计并修建现场所需要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现场的道路、需硬化的场地、供水、供电、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设备锁具采用铜芯锁,由承包方按照发包人要求统一配置。项目临建参照国能宁东2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部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以上所涉及到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承包人使用结束时,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复场地。
③本工程为EPC交钥匙工程。电站投运的相关安全措施、投运方案、启动调试方案等编写由承包人负责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核同意,设备带电的相关操作和组织工作、全部并网前运行管理和维护、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所有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此外本工程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建设、 满足项目并网的并网前、后所有试验、测试、抽检等,满足国家能源集团《锂离子电池储能设备验收规范》(试行)要求。负责完成国家、宁夏政府及国网公司要求的所有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测试工作,以及构网型储能相关实验、认证及测试工作。
承包方须承担本项目接入330kV升压站一次、二次、通信、土建、消防、监控等所有接口工作,并承担全部接口费用。
承包方须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项目检验、试验、抽检、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临时征地、安全备案、质监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电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发包方办理的,承包方代为办理时,发包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④将治安反恐防范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行,保证项目投产之日既是反恐达标认定之时。根据属地公安局认定的治安反恐防范等级,满足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电子防范要求,包括但不限定以下内容:为保卫执勤人员配备棍棒、钢叉等必要的护卫器械、对讲机等必要的通信工具;对确定的防范重点目标周界设置实体围墙或金属栅栏,在主出入口外设置机动车减速带、车辆引导区和“限速”标志;在防范重点目标周界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可监视及回放图像,清晰显示防范重点目标周界区域的人员活动状况、人员的体貌特征、出入车辆的车牌号及通行情况等;在防范重点目标控制室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本工程反恐怖安全防范建设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地方标准,同时遵循“突出重点、预防为主、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GA标准《电力系统治安反恐怖防范要求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GA 1800.5-2021)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坚持电子防范、实体防范、人防相结合的原则,对本电站枢纽区的反恐怖的重要目标分类、安全防护等级划分、防范区域划分、人防配置、实体防范设施配置、电子防范设施配置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本工程通过储能电站一级重点目标验收。
储能电站治安反恐包括人防、物防、技防三个部分,其中技防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等。为规范治安反恐防范工作,提高治安反恐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根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部署治安反恐监控系统,具有系统集成、联动控制、权限管理、存储管理、检索与回放、设备管理、统计分析、系统校时、指挥调度等功能,该监控系统应满足智能管控一体系统的兼容要求。
(2)承包人的具体工作如下:
①设计工作
全站(200MW/400MWh)工程的初步设计(含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健康、消防等专项设计文件及各阶段图纸,全部场区水管网设计、防洪及排洪设计),内、外部评审、储能电站及送出部分勘察设计、10kV站用电源及线路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技术规范书、竣工图纸编制等,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负责完成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根据电网接入系统审查批复,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办公生活区、围墙、站用电源、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消防、照明、安防系统、进站道路、污水排放、屋顶防水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完成项目集控系统设计,负责接入银川集控中心;负责项目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负责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政府、电网及招标人的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等工作。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有关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并编制安全设施、消防、环评、安防、水保等设计专篇并满足专项验收。按照政府审图中心完成电站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绘制及审核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
储能场区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系统、构网型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PCS)、站用变、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线缆及终端头、场区视频监控系统、预埋件、电力调度数据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避雷针、防雷接地、消防水泵系统等消防设施,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送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送出集电线路,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综自保护与通信设备、满足电网接入系统批复的所有设备。安防监控、设备标示标牌、安全标示、绝缘工器具、办公自动化,线缆、预埋件、防雷接地、通讯、消防设施、直流电源、蓄电池、不停电电源、备用电源等,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所有设备、材料的催交、监造、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接卸、储存、保管、安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③工程施工(储能场区及送出工程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场区施工图标明的所有构建筑物、安装工程施工、特殊施工,储能电池集装箱(电池舱)、构网型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PCS)及其基础在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安装,构网型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PCS)、电缆敷设、35kV集电线路、对侧间隔接入等。
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施工临时设施、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办公生活区(满足至少15人生活办公,不小于700平米)、备品备件库、附属用房、变配电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全部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预埋件、防火封堵、站内外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以及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分系统试运、调试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等。原材料取样和送检;钢筋接头连接取样和送检、闭淋水试验;外加剂、掺合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量不少于30%;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测定;回填土实密度性试验等相关试验;一体化管控系统设备安装、接线调试,实现远程管控要求。
承包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合规性手续,以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占地所发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④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所有试验工作(包含电力系统等级保护检测及职能部门备案、并网测试、性能专项检测等项目);负责办理并网前、后的各项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等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电力质监中心、可再生能源质监站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监并通过质监),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质监、电网及招标人的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办理、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所有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1.3工期:总工期4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但本项目并网时间不得影响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一期复合光伏项目并网节点,且2023年12月20日前必须全容量并网。
2.1.4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及白土岗乡境内。
2.2 其他:中标通知书下达10日内,完成施工临建建设;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5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因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影响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并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合同签订2日内首批材料进场,正式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业绩规模容量不低于10MW/20MWh的电化学储能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个业绩规模容量不低于10MW/20MWh的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个业绩规模容量不低于10MW/20MWh的电化学储能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个业绩规模容量不低于10MW/20MWh的电化学储能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选用储能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签订的累计不低于500MWh液冷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供货合同业绩,且须提供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单个容量在100MWh及以上液冷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合同业绩至少1份。业绩合同供货范围须包含电池集装箱集成或至少同时包含有磷酸铁锂电池、PCS、BMS、EMS设备。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1】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