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关于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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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项目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200t/d,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45938.86万元,新建一台处理能力为600吨/日机械炉排型焚烧炉,配套一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选配一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3446平方米,预留二期600/d建设用地。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房,新建一套炉内SNCR(氨水)+半干法(消石灰浆液)+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烟气净化装置及其它配套工程。项目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主要服务范围为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郧阳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郧西县城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本项目建成后,服务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将主要依托本项目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飞灰固化物在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送至十堰市西部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理。
根据上述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及准入条件:厂址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周边环境条件良好,选址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采用先进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
项目实施后,能够实现区域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上来说,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