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11月19日,中能建投朝阳白山150MW风电项目配套15MW/30MWh储能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中能建投(建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白山乡东城村,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储能系统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中能建投朝阳白山150MW风电项目配套15MW/30MWh储能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GSZB-GC-ZBCG-GCGLB-2024-020
1. 招标说明
中能建投朝阳白山150MW风电项目配套15MW/30MWh储能系统工程已由投资公司批复建设,工程发包人为中能建投(建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工程投资控股方为中能建投(建平)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和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白山乡东城村
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一套15MW/30MWh的储能系统。
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2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总工期不变。
计划投运时间:2025年2月20日;
计划移交生产时间:2024年2月28日;
2.2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5MW/30MWh储能系统的初步设计及评审、项目勘察、工程设计、设备监造、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包括原升压站的拆改、冬季施工等)、试验、培训、服务、调试及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临时用地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储能系统设计图纸及布置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规划许可、消防专项、规划验收管理手续办理及验收要求,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及费用。
2)安装一套15MW/30MWh的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电池柜)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并负责交货到项目现场,负责指导现场吊装、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管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方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方位之内)。
3)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人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手续,应包括完成投产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建设安装的费用,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审查、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涉网手续办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承包范围内的电网协调沟通和保护定值计算等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所要求的整体工程(包括风电、调相机及储能系统)施工图纸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等所有相关手续要件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及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房地一体),项目验收所需完成的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健康“三同时”、安全专项验收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财务及信誉要求
3.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本集团的黑名单库;
3.1.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1.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资质要求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2.1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3.2.2.2 设计单位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3 施工单位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储能系统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验收资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和验收资料等信息,联合体投标的,需至少一名联合体成员满足业绩要求。
3.4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担任过1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至少具有2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储能系统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3.4.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施工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1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 (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3.4.4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担任过1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全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现场安全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4.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电气一次、二次、安全、质量、土建、资料等管理人员许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