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5日,永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提出,永修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1元/立方米(含税),燃气公司可根据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不限。
执行时间: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永修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1412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上游供气企业价格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1元/立方米(含税),燃气公司可根据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不限。
二、执行时间: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价格调整后,如遇国家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发生变化,仍按价格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四、销售价格调整后,燃气公司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新的销售价格的公示,主动接受用户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永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