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调整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新能源采编燃气供暖 2024-02-07 11:13:54 607阅读 举报

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5日,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调整陆河县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提出,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我县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基准价为5.49元/立方米(气源基准价为4.5元/立方米,配气价格为0.99元/立方米)。气源价格最高可上浮20%,最高限价为5.4元/立方米,下浮不限。配气价格不超过1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关于调整陆河县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陆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和《关于制定陆河县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配气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陆河发改价格[2020]30号)有关“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购气成本继续实行联动机制”的规定,鉴于你公司天然气购气成本及调价时限已达到启动购销价格联动机制的条件,决定自2024年2月6日起,调整我县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我县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基准价为5.49元/立方米(气源基准价为4.5元/立方米,配气价格为0.99元/立方米)。气源价格最高可上浮20%,最高限价为5.4元/立方米,下浮不限。配气价格不超过1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二、你公司要做好有关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进行价格公示,提高服务质量。要认真组织气源,优化供需平衡,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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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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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燃气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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