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这条新基建的“黄金赛道”正迎风而起。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大、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与此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够完善、结构不够合理、服务不够均衡、运营不够规范等问题尚存。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41万辆,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859.6万台。相较于新能源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尚未驶入“快车道”。
这些数据背后,实际都指向了当下电动汽车“车多桩少”的问题。无论是从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层面,还是从扩大消费、促进汽车产业发展角度,加速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满足消费者不同领域、不同场景的充电需求,都宜早不宜迟。
望闻问切、精准发力,本次《规定》从居民小区这个通行“最后一米”的应用场景破题,率先填补了各地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领域立法方面的空白。依照“小切口”立法思路展开,《规定》全文仅19条,但干货满满,既讲清了问题,也给出了方法。
充电桩建设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能否顺利“挺进”小区,“安全关”是要迈过的第一道关卡。当下,有些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还不同程度上存在预留管线不足、电力设施陈旧、供电配置不足等问题。如果重新布线或改造扩容现有电力,不仅成本较难分摊,用电安全也是一个问题。考虑到这些问题,《规定》着重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充电设施所有权人、企业、政府部门等行为主体在安全维护、安全检测、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角色定位”都作了细致的规定。
“物业关”是第二道。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物业往往是充电桩进小区的一大“拦路虎”,过往也不乏业主安装私人充电桩被物业卡住的案例。背后原因不难理解,囿于管理成本、安全风险等方面因素,许多物业公司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安装充电桩缺乏推进动力。对此,《规定》特别指出,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申请人、供电企业、充电设施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勘查、用电安装、施工建设等工作,并设置了争议解决机制。有了物业服务人的支持和配合,相信充电设施进小区必定动力更足、势头更劲。
“电力关”是第三道。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必须要为业主预留充足电容量、提供足够的“粮草”支持。《规定》明确,供电企业需负责充电设施用电报装和电力增容等服务,并且要提前摸查、收集用电需求,做好规划布点信息公示工作。联动运营企业谋划充电桩容量问题,无疑会为充电桩“落地”小区提前扫清障碍。当然,在具体落实上,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各方主体协调配合,摸索出一套统建统营、契合实际的方案。
关关难过关关过。大家一起加把劲、行动起来,打通家门口充电“最后一米”,必定会把便利出行这张网织得更细更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强力“续航”。
(广州日报评论员 付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