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获悉,5月30日,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内江新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钒电池供电系统)施工招标。
据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四川内江,根据总体规划,结合设备采购、生产进度以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度,考虑一次性建设2MW/12MWh全钒液流储能装置;投资额:42696708.57元。
本工程站内布置电池模块4套,每套500kW/3000kWh。
详情如下:
内江新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钒电池供电系统)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新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钒电池供电系统)(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发改高技〔2022〕552号、内发改招管〔2023〕2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发行地方专项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发改高技〔2022〕552号、内发改招管〔2023〕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内江新城中心区谢家河片区、清溪路与银杏街交汇处;
2、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用地面积1.95亩,建设2MW/12MWh钒电池储能系统,根据总体规划,结合设备采购、生产进度以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度,考虑一次性建设2MW/12MWh全钒液流储能装置;投资额:42,696,708.57元(大写:肆仟贰佰陆拾玖万陆仟柒佰零捌元伍角柒分),其中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38,816,846.76元(其中150万元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由水木深研内江科技孵化加速器有限公司委托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为采购),建筑与装饰工程3,879,861.81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 月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8月30 日 ),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部门或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无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