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自2024年1月1日起,因上游气源价格调整,气源价格已达联动启动机制。因此,确定温岭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为4.02元/立方米。其中配气费0.7元/立方米。燃气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
2、2024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文之日的差价,请做好结算清退工作。燃气经营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并做好调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温发改〔2024〕81号
温岭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实行温岭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温发改〔2023〕5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天然气上下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相应调整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因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未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仍按4.2元/立方米执行。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因上游气源价格调整,气源价格已达联动启动机制。因此,确定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为4.02元/立方米。其中配气费0.7元/立方米。燃气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
三、2024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文之日的差价,请做好结算清退工作。燃气经营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并做好调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