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讯:11月19日,云南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12:00—16:00调整为低谷时段,同时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
官方解读指出:新政策将谷段的8小时,从原来的23:00—次日7:00拆分为2:00—6:00、12:00—16:00午间和晚间各4小时低谷时段,储能企业可优化实现“谷充峰放”两充两放运行模式,进一步拉大价差空间,提升储能企业经济效益,促进新型储能发展。
与此同时,白天9:00—18:00这9个小时从4小时高峰、5小时平段调整为4小时谷段、5小时平段,基本覆盖了白天用电量较大的时段,企业可利用白天时段连续生产。对于日间用电量大、调整负荷能力差的企业,9:00—18:00时段取消峰段,将有效降低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
而将午间新能源大发时段调整为低谷时段,利用价格杠杆效应引导工商业用户调整生产班次,将负荷转移至午间光伏大发时段,促进白天多生产多用电,对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有效消纳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