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电解制氢框架及配套物资采购公告

新能源采编氢能 2023-08-21 08:46:15 516阅读 举报

网站获悉,8月14日,中核集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发布电解制氢框架及配套物资采购公告。要求供应商不得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电解制氢框架及配套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解制氢框架及配套物资


项目编号:CIAE-WZ-GKXJ-23-2048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0日内


交货/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技术综合研究所特材研究室


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中核集团及招标人暂停采购活动资格、纳入黑名单。


(11)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3供应商通过审核报名但不参与报价累计超过3次的,我单位采购项目谢绝参与,审核将不会被通过;以报价失误为由不按审核通过的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需支付合同金额的1%至10%作为违约金(重要提示)。


1.4报名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请及时进行报价;对采购项目疑问请在“澄清答疑”中书面提出,对电话中沟通产生争议投诉不予受理;对通过非正规渠道获知本采购信息提前对该产品进行价格保护的供应商,我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扰乱采购秩序责任(重要提示)。


1.5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如对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的24小时内在平台质询处提出。采购方将统一回复所有质询问题,回复时间不晚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如回复质询问题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采购方将顺延报价截止时间至从回复质询问题时间起第24小时。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质询问题,将不被回复。


1.6采购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采购文件属采购单位所有,向响应人提供采购文件只是为了使响应人能够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采购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响应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采购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响应人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版权声明:
作者:新能源采编
链接:https://www.zhaoxny.com/p/6e04266ab5f9a.html
分类: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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