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度独立新型储能建设方案组织上报,已测算出2023年独立储能建设规模

新能源采编储能 2023-07-15 12:21:28 595阅读 举报

  网讯:7月10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上报2023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新疆发改委已经根据电力顶峰需求测算出2023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规模。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提出了独立新型储能推荐布局,供各地参考。各地、州、市根据本次下发建设规模,制定本地区2023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方案,明确拟建设储能项目规模、布局和时序等。

  《通知》表示:

  鼓励各地新建共享储能,积极探索建设构网型储能

  喀什、和田、克州、塔城、阿勒泰、巴州等地构网型储能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年度独立新型储能规模的20%

  支持同一区域内已建成的配建储能设施,在具备单独计量、独立控制条件后,通过技术手段改造转为独立储能(含共享储能)。

  以配套储能推进大基地路径建设的配建储能原则上不转为独立储能,确需转为独立储能的新能源项目建设主体应通过租赁共享储能等方式,保证调节能力不受影响。

  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

  纳入各地、州、市2023年度独立新型储能建设方案的项目,应于2023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逾期未投运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接网事宜。

  《通知》原文如下。

  活动预告

  开疆拓储——2023年度新疆储能市场

  调研活动

  2023年以来,新疆出台了涉及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和技术路线等多项政策,以及2023年和“十四五”期间规模可观的新能源装机目标,新疆储能市场将迎来更高的增长空间。

  为进一步帮助储能企业深入了解新疆储能政策制定与实施情况、主要项目开发企业的储能规划布局,并更好地推广各储能企业的不同技术路线和创新优势,“储能与电力市场”将于近期在乌鲁木齐开展“开疆拓储——2023年度新疆储能市场调研活动”。拟对接拜访包括自治区、兵团政府,在疆主要央国企业主、电网公司、设计院等多家企业,增进产业链上下游的沟通与互动,实现充分地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促进新疆储能产业蓬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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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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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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