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合作单位公开招标!

新能源采编生物质能 2024-01-26 08:52:31 376阅读 举报

2024年1月25日,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合作单位公开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合作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城发(鹤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拥有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负责特许经营区域(包含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淇县)内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和再利用;渣土消纳场地的投资建设、服务、经营和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理,拥有利用建筑垃圾和炉渣生产、销售再生骨料(含再生砂)、再生砖(含透水砖)、再生水工建材、再生市政构件、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层拌合料等同类型环保产品的权利。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合作单位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城发(鹤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合作单位


2.2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1146001


2.3项目规模:建筑垃圾处置50万吨/年,渣土消纳50万吨/年;炉渣处置10万吨/年。


2.4项目地点: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内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2.5服务期限:同招标人特许经营期限


2.6处理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可靠的建筑垃圾和炉渣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方案,具有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能保证建筑垃圾和炉渣收运及时;建筑垃圾和炉渣的处理方式和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符合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要求及管理要求。


3.招标范围


3.1.1招标范围及工作界面


招标人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特许经营区域(包含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淇县)内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和再利用;渣土消纳场地的投资建设、服务、经营和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理,拥有利用建筑垃圾和炉渣生产、销售再生骨料(含再生砂)、再生砖(含透水砖)、再生水工建材、再生市政构件、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层拌合料等同类型环保产品的权利)的运营事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2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提供环保政策咨询及环保事项协调等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取得政府要求的相关审批手续的能力。


(3)鹤壁市垃圾发电项目目前已投产运营,在投标人炉渣处置项目投产前,投标人必须有稳定可行的炉渣应急处置措施方案,且应在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备将炉渣运出并按环保政策及政府要求标准进行处置的条件和能力,所有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4.2一标段投标人(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建筑垃圾处置或粉煤灰综合利用或渣土清运或再生建筑材料生产或渣土消纳场运营的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若提供的为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业绩,须同时提供控股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一家联合体成员满足业绩要求即可)。


二标段投标人(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10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置与综合利用的运营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若提供的为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业绩,须同时提供控股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一家联合体成员满足业绩要求即可)。


4.3投标人应提供建筑垃圾或炉渣处置与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工艺、运营保障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因投标单位违约或不恰当覆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被环保部门处罚不良记录。(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如成立不足3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


4.5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cn)的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实)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各方约定,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化招投标。


5.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4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5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第4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电汇(请将标书费转账至此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2959973953@qq.com;邮件名称备注项目名称+标书费+公司简称)


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郑州行政支行


银行账号:16049101040013160


5.5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


6.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若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误传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6.3开标/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楼开标室。


6.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


中原招采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发(鹤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蔡庄村北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内


联系人:连老师


联系电话:18803928568


监督单位:城发(鹤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392-3385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10


联系人:张永杰、何东宛、张品


联系电话:0371-655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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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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