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11月29日,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一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绵阳港旗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招标范围包括电化学储能部分100MW/200MWh系统集成、飞轮储能部分15MW系统集成、110千伏送出工程设备采购、35千伏开关柜、28MVar SVG及部分远动通信设备。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单体项目容量≥200MWh的合同业绩证明并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低于1G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合同业绩证明。
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一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LP3D)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一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40LP3D),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绵阳港旗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一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一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一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4.2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4.3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单体项目容量≥200MWh的合同业绩证明并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低于1G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合同业绩证明。
说明: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4.4投标人应具有国内飞轮储能制造能力或飞轮储能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
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4.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期三日内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期三日内查询结果截图)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