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专项整治

新能源采编燃气供暖 2024-03-09 17:13:38 482阅读 举报

国际能源网获悉,3月7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马市监〔2023〕137号),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对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持续开展排查,建立完善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台账和质量安全档案。加强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监督抽查,对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查封,严禁流入市场,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燃气器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台账制度。对移交的问题“灶、管、阀”进行溯源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加强宣传引导,发布消费提示,增强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


聚焦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器、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18类重点工业产品,针对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市特检中心:


现将《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工作统筹,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按照省局和市安委会《马鞍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马安〔2024〕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守好安全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更加优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稳定,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积极运用监督抽考、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监督检查、检验以及企业报告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企业自查自改和检验检测机构、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一单四制”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立足实际,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特色亮点,力争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各县区园区局,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素质。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优化完善作业人员考试准入,加强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售卖作业人员证书、从事虚假查询(网站)活动等违法行为。【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检中心、各县区园区局】


3.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使用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推动叉车智慧化监管。严格规范观光车使用管理,严查加装、改装、不系安全带和不按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为在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张贴安全提示等措施,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检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局】


4.开展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针对我市起重机械安全现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压实企业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设备状况、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结合实施《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推动落实关于急停开关和遥控装置的规定,规范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全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总体水平。【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检中心、各县区园区局】


(二)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5.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严格安装和监督检验质量,严防锅炉材料错用、混用等,进一步提升电站锅炉产品本质安全水平,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检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局】


6.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进一步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水平,全面落实无纸化维保系统应用,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电梯故障率。【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检中心、各县区园区局】


7.开展氧气瓶和溶解乙炔气瓶排查整治。持续推动检验机构对在用的工业氧气瓶定期检验时将瓶阀更换为保压阀,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设备要满足保压阀充装要求;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单位要规范充装规程,及时检测补加溶剂,充装过程中严格监控瓶温,严守多次充装且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规定。推动气瓶充装和检验单位持续完善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25年底前,完善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2026年底前,实现在用的工业氧气瓶采用保压阀。【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县区园区局】


8.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推动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局】


9.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实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2024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严格依法加强监管,提高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游乐安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县区园区局】


10.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马市监〔2023〕137号),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专项整治。【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区园区局】对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持续开展排查,建立完善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台账和质量安全档案。加强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监督抽查,对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查封,严禁流入市场,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燃气器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台账制度。对移交的问题“灶、管、阀”进行溯源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加强宣传引导,发布消费提示,增强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局】


(三)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


11.加强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引导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支持鼓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持续提升人员素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检中心、各县区园区局】


(四)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2.突出监管重点。聚焦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器、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18类重点工业产品,针对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各县区园区局】


13.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开展生产销售单位现场检查,重点查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切实用好“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生产销售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产销售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进行约谈。【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各县区园区局】


(五)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4.严格审批制度。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市局登记注册局、各县区园区局】


15.聚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燃气安全整治重点领域中制售伪劣燃气灶具、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违法充装和检验气瓶等违法行为纳入2024年“铁拳”行动重点打击。2024—2026年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选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1至2个领域纳入年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市局执法监督科、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局】


16.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市局产品质量监管处、信用监管科、各县区园区局】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失信行为。【市局信用监管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执法监督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各县区园区局】


(六)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17.加强CCC认证监管工作。落实CCC认证目录管理和CCC认证监管制度,加强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安全认证监管,努力提升监管效能;配合上级做好CCC认证机构、CCC认证实验室监督检查及重点产品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工作。配合开展“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市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各县区园区局】


(七)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8.积极参与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国家标准制修订。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老旧、高参数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市局标准化科、各县区园区局】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4月)。编制印发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落实方案阶段性任务要求。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依托“一单四制”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1月)。深入分析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


(二)加强投入保障。各单位要强化治本攻坚相关工作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按照省局部署,推进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和省局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应用,逐步构建市场监管现代化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系统应用,完善抽查、处理等全链条信息,推动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形成智慧监管合力。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


附件: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国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秦玉保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大荣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程柳木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孔卫华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郑发宁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


王  璨    办公室主任


罗  章    法规科科长


徐业丽    执法监督科科长


涂海龙    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何世月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晓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滕玮洁    标准化科科长


王宜容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  琴    登记注册局局长


欧阳家春  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朱兴江    市特检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具体负责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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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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