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容量上,纳入2025年专项行动项目清单的储能项目共9个,装机容量为11GW/48GWh。项目的规模、布局、电网接入点、建设时序等具体要求见下表。
技术路线上,包括但不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
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
《通知》要求,对于批复的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应尽快开工,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通知》强调,储能电站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电站建设期内和建成两年内不得擅自转让股份或更改投资主体。
《通知》还提出,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自治区能源局批复的方案建设,未按期投产、擅自调整技术方案或变更投资主体的项目不享受容量补贴等有关支持政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024年开始,内蒙古储能开启狂飙之势(具体见《内蒙古储能狂飙:两年规划投建94GWh,有望登顶全国第一大市场》):
5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规划了94GWh储能电站。
随后,《2024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实施项目的清单》公布了9个项目,装机容量为10GW/46GWh。
今年以来,内蒙古还发布两批次《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清单》,共计30个项目,2.97GW/11.96GWh。示范项目享有最高0.35元/Wh的容量补贴,为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