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省份风光项目释放20GWh配储需求 7月49项储能政策汇总

新能源采编储能 2024-08-01 16:59:56 252阅读 举报

  网讯:7月份,国家、地方层面共发布49项储能领域的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有2项,地方层面共有47项。

  地方省份发布政策最多的是广东省,共发布6项相关政策,其次是浙江省,发布了5项政策,另外,内蒙、安徽、河南、江苏、辽宁均发布3项相关政策。

  从政策分类来看,规划类政策(25项)和补贴支持类政策(6项)居多,其次为新能源配储项目,共5个,另外还有辅助服务、需求侧响应、电力市场政策等。

  各地政策聚焦储能配套,提出储能时长、比例等要求,并给予补贴支持;优化调整分时电价、并网调度政策、鼓励用户主动参与需求响应;推动储能新技术、新型产业发展,加大对储能企业的融资支持和奖励力度等。

重要政策汇总

  国家层面

  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累计装机99.06GWh

  7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介绍,截至2024年上半年,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4444万千瓦/9906万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40%。

  2024年以来,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水平持续提高,国家电网经营区2024年上半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390小时、等效充放电次数约93次,较2023年上半年分别提高约100%、86%。南方电网经营区2024年上半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560小时,已接近2023年全年调用水平。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就两个“细则”补充规则征意见

  7月17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就《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一次调频超额积分电量补偿R1、AGC服务调节容量补偿标准R2、深度调峰补偿标准R5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下调。

  国家标准《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及多式联运技术要求》征意见

  由交通运输部归口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及多式联运技术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将动力锂电池运输等级按照安全风险由低到高的顺序划分为A级、B 级、C级三个等级,其中,A级要求荷电状态不大于30%,且需要通过热失控试验,标准适用于储能电池。

 地方层面

规划类政策

  北京:统筹考虑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安全性等因素 稳妥推动

  7月25日,北京市发改委就《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鼓励综合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和可调节灵活负荷等,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智慧能源项目。统筹考虑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成熟度、经济性、安全性等因素,稳妥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建设。

  西安:推动超导储能、液态金属储能等前沿技术突破

  7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西安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推动超导储能、液态金属储能、氢储能等前沿技术突破,加强复合铜箔、碳纳米管超级电容器、新型液流电池等先进储能材料和产品研发,拓展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地铁能量回馈、不间断电源、电网调频等领域的场景应用。

 杭州:推进高功率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储能技术公关

  7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推进高功率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发展。

  大连:推进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二期建设

  7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国家碳达峰试点(大连)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以上,推进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二期建设。

  上海:加快用户侧储能典型场景落地

  7月10日,上海市政府提出的《深化推动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明确,加快新城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用户侧储能典型场景落地,支持一批储能示范项目建设。

  山东:新增集中式风光发电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

  7月4日,山东省工信厅发布的《山东省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优发电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推动锂电池在储能领域的应用。优化储能电池产品性能,进一步提升容量、循环寿命、充放电稳定性、高低温性能等指标,满足复杂环境下的电力储能、家用储能、工业储能等需求。

补贴、支撑类政策

  0.3元/kWh!广东东莞开展新型储能专项资金申报

  7月30日,广东东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用户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经认定后,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同一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广西:对于三季度新开拓境外市场出口超100万元的规模上企业给予补助

  7月30日,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新能源(风电光伏、储能)产业链全国性融通对接活动。对2024年三季度新开拓境外市场出口额1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其新开拓境外市场出口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上海:主导制修订新型储能等国标、行标等 最高支持30万

  7月29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关于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对主导制修订人形机器人、新型储能等重点未来产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北京新设8支政府基金投资氢能、储能等领域

  7月1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关于常态化组织企业申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储备项目的通知》指出,北京市设立了信息产业、机器人、先进制造和智能装备、绿色能源和低碳、人工智能、医药健康、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的8支政府投资基金,新设总初始规模1000亿元;新设基金将以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产业化、激发产业活力、打造高效产业生态为导向,重点支持上述领域战略性、前沿性、关键性股权融资项目。

  投资领域涉及绿色能源和低碳基金,包含氢能、储能、可再生能源、低碳新技术开发、绿色低碳融合、绿色能源应用示范等。

新能源配储项目类

  7月份,河南、广西、河北公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建设项目共释放了19.57GWh配储需求。

  广东:2025年后并网风光项目按不低于10%/2h配置储能

  7月26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扩大新并网项目配置范围及容量。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的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项目,按照不低于10%/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而且新能源发电项目可跨地市配置储能。

  配储145.28MW/290.56MWh,河南公布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

  7月24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文件显示,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将工业企业类项目40个、增量配电网类项目2个、农村地区类3个项目纳入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名单。

  本批次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规模964.81MW,其中风电项目723.4MW,光伏项目241.41MW,据测算,共计配储将超过145.28MW/290.56MWh。

  配储4.977GW/9.954GWh 广西印发26.45GW风、光建设方案

  7月24日,广西公布209个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装机容量2644.5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183个,装机容量2332.5万千瓦,按20%、2小时配储,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6个,装机容量约312万千瓦,按10%、2小时配储,本次风电、光伏209个项目共需配储规模预计约为:4.977GW/9.954GWh。

  46GWh! 内蒙古新型储能专项行动实施项目发布

  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4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实施项目清单》的通知,纳入自治区 2024 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实施项目清单的共9个项目,装机容量10GW/46GWh,总投资约460亿元。均采用锂电池储能技术,并计划于2024年12月投产。值得一提的是,单个项目规模均在1GW/4GWh以上,其中最大项目规模为1.5GW/9GWh,储能时长6h。

  17.84GW风、光指标拟配储9.33GWh 河北新能源指标逐步向风电倾斜

  7月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本次公示项目共189个、1784.263万千瓦,总配储规模约3.22GW/9.33GWh。

电力市场政策

  新增尖峰电价!安徽峰谷价差拉大、利好储能

  7月14日,国网安徽电力修正了2024年7月代理购电价格,其中新增了尖峰电价,并对两部制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和浮动方式进行了调整。储能收益或将因此增长。

  《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细则(试行3.0版)》获批

  7月9日,《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细则(试行3.0版)》正式获批,明确现货市场日前/实时市场出清价格上下限范围:0~1.5元/kWh;调频里程报价上下限:0~10元/MW,最小单位是0.1元/MW。电化学储能、热储能规模均需不低于5MWh、2小时,并参与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分摊。电化学储能年度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并可在在现货市场中优先出清。

  甘肃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7月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8月1日起,我省将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高峰、平段、低谷各8小时调整为高峰7小时、平段11小时、低谷6小时。

  《陕西电力市场新型储能参与交易实施细则》发布

  酝酿了近一年的《陕西电力市场新型储能参与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终于在7月5日出台。《实施细则》对参与电力市场的储能的类型及要求,市场注入及注册条件,独立储能、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可参与的市场交易以及基本原则,调度运行,计量结算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实施细则》将新型储能按电力经营主体类型分为独立储能、电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三类,明确了各侧储能参与市场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及提报的资料等。按照《实施细则》,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独立储能,额定功率不低于6MW,额定功率下持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并网调度类政策

  江苏:支持开展分布式储能建设

  7月16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大力推进储能建设,到2025年,全省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约9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约1300万千瓦。适时出台有关配储政策,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分布式储能设施,并以聚合共建、租赁共享等模式集中统筹建设分布式电网侧储能。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出台配储政策后,可按不高于10万千瓦的规模进行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的规划建设,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直接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

 湖北: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承诺的储能容量通过验后方可并网

  7月3日,湖北省发改委公布2023年第三批4个新能源发电项目,容量40万千瓦,均为风电项目。《通知》要求,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承诺的储能容量通过验收、形成可调度能力之后,再申请并网。

 贵州:电网企业应建立新型储能公平参与电力运行的调度机制

  7月2日,贵州能源局印发《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新型储能项目公平参与电力运行的调度机制,保障公平调用,科学优先调用,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系统作用。项目业主要加强储能设施系统运行维护,确保储能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需求侧响应政策

 福建:鼓励拥有空调、储能等负荷资源的电力用户主动参与需求响应

  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的《福建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明确激励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响应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同时,方案也指出:鼓励拥有空调、储能、充换电设施、蓄冰制冷装置等负荷资源的电力用户和数据中心、基站、微电网等主体主动参与需求响应。

  杭州余杭:电力缺口最大或达22万千瓦 鼓励用户侧储能顶峰

  7月2日,浙江杭州余杭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余杭区2024年电力需求侧响应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2024 年,预计全省最高负荷达到 1.2 亿千瓦左右,供用电平衡较为紧张,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 22万千瓦以上负荷缺口。鼓励用户侧储能主动调整充放电时序,配合电网参与顶峰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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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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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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