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下达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市级运行补贴资金的通知,在附件《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市级补贴资金分配情况明细表》中显示,已下达市级资金(中央资金16,782万元),此次下达市级资金50万元,累计下达市级资金16,832万元。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市级运行补贴资金的通知
津财基指〔2023〕57号
区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2023年第2次常务会议部署,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市级运行补贴资金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300312城乡社区”(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请统筹市、区两级集中供热补贴资金,按规定履行拨付程序,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同时,请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补贴资金(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的通知》(津财基指〔2023〕1号)废止。
附件:1.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运行市级补贴资金分配情况明细表(不发各区)
2.2022-2023采暖期清洁取暖市级补贴资金分配情况明细表(分发各区)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基本建设处陈楠;联系电话:23303740-26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