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对方“撤回了”一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原因是……

新能源采编生物质能 2024-01-10 08:21:50 387阅读 举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月7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宝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计划。是的,你没看错,在2023年4月,由康恒环境牵头与宝清县宝煜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曾联合中标了宝清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


宝清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于2023年2月启动招标,4月中标结果公示。时隔一年后,在2024年发布的招标计划中,项目名称略有不同——宝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将于2024年2月启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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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座项目基本可以判定为是同一个项目有两个原因。首先,招标人均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规模相同,都是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配套建设40吨/日污泥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天。


其次,一个县域垃圾处理量增速有限,正常情况下接连释放两座同等规模的垃圾发电项目概率很低,所以在没发布废标公示的情况下,再重新招标,也就可以理解为对方“撤回了”一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


北极星固废网了解到,在康恒环境联合体中标后,已经成立项目公司——宝清县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04月11日,股权穿透图显示,宝清县宝煜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控股95%,康恒环境控股5%。而宝清县宝煜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为宝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全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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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该项目虽然由康恒环境牵头,但实控人为宝清县国资委。


猜测“撤回”原因,很有可能受去年11月发改委、财政部颁发PPP新政115号文件的影响。文件要求,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此外,115号文件还提到,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应按照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新机制执行。


这也就不难理解该项目为什么被“撤回”了。不过康恒环境作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绝对的龙头民营企业,实力和能力是毋庸置疑的,重新招标或许只是新政实施后的必要程序,且看结果如何。




( 来源: 北极星固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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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能源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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