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提质增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
2、基本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行政村邮站全覆盖,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
3、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
全文如下: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提质增效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质效,大力推进市场化运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2.0版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市委、市政府实施“未来乡村”示范工程、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和谋划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工作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方针,做好规划、建设、运营、治理“四篇文章”思路和“景区化建设、市场化运营”要求,紧密结合明珠系列攻坚行动,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富民兴村产业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质效,大力推进市场化运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2.0版本,辐射带动全市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工作目标
借鉴浙江省“千万工程”工作经验,以推进市场化运营为目标,集中精力下功夫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方法,提升2020年至2022年规划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的2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建设质量,稳步推进2023年规划建设的8条示范带建设,推动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在示范带动全市乡村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建设质量
1.集中精力提升质效。各县(市、区)按照“一条示范带一个方案”要求,针对已规划建设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潜力、资源禀赋和特色文化等因素,对辖区内每条示范带都制定一个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制定2024年示范带建设计划,集中精力、集中资源提升建设质效,并规划建设一批新的示范带。加快2023年规划建设的8条示范带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年底前建成。推动各条示范带整合利用优势资源,健全示范带产业链,完善市场化运营配套设施,示范带内培育若干家农业龙头企业或形成1-2个特色产业,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形成规模,示范带内镇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乡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村集体和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形成明显的地域特色、显著的集聚效应、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
2.推进“连带成片”示范片区建设。落实市委“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连带成片”示范片区规划建设的部署,聚焦推进示范带产业培育和市场化运营,紧扣产业、文化、风貌、绿美、设施等5个方面要素,重点在综合环境整治、风貌管控提升、美丽圩镇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基础设施补短、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每个片区重点打造相对成熟的可见成效的2-3个镇,着力通过短期集中打造、长期持续建设,力促实现“一年见雏形、两年见亮点、三年见成效”的目标,推动全市全域乡村振兴、整体优化提升。
(二)提升经济效益
3.持续推进产业导入。充分整合各地资源禀赋,导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打造一批拳头农业品牌,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电商物流业、乡村旅游产业和民宿文化等新产业、新生态,将示范带变成产业带,形成集聚优势。
4.开展市场运营评估。开展已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市场化运营评估。选择建设程度较为完善的示范带或重要节点、项目,由业主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市场化运营评估,并策划设计为市场化运营项目,准确估算示范带日常运营收入和管理维护成本支出,充分注意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收益评估误差。
5.提升市场化运营条件。对于经评估,日常运营收入不能覆盖管理维护成本的,或者不具备其他运营条件的示范带,进行调整、改造和提质升级。在确保符合现有政策规定的框架下,对产业进行景观化提升,对设施进行旅游化配置,对人文进行市场化发掘,扎实推进乡村产业生态化和乡村生态产业化,增加建设营利项目,打造良好运营条件。鼓励旅游特色村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旅游服务驿站等旅游接待设施。整合村庄闲置农房资源,进行业态配套和改造提升,打造民宿、农家乐等业态配套设施,丰富展示馆、体验馆等主题场所,支持旅游服务标准化、个性化、差异化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导览标识系统、建设停车场、公厕等旅游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旅游配套的供电、供水、通信、交通、卫生、水利、安全、污水处理、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将符合要求的乡村振兴示范带重要节点或项目纳入研学实践基地和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
6.探索设立强村公司。结合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攻坚,推动示范带内有条件的镇街、村集体成立村属企业,积极引育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引导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允许下拨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村属企业。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流转交易、作价入股等方式交由村属企业经营。鼓励以村属企业股权为纽带,通过村组联合、村村联合、镇村联合等多种方式,将资源互补、资产相近、产业相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起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管理所辖组级集体资产资源,推动资产集中托管、资本集中投资、资金集中使用。鼓励村属企业承接辖区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的经营、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形成良性管护闭环。鼓励村集体探索以村属企业运营品牌、维护设施,由辖区内经营主体付费使用,或者村属企业入股经营主体,持有不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进行分红等各种形式,与辖区内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村集体与经营主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出台、落实支持村属企业发展用地、金融、税收、人才等系列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属企业依法依规承接区域内的建设、服务项目。加强村属企业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供销社等市场主体交流合作,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7.开展市场化运营。选择具备成熟运营条件的示范带,加大A级景区申报力度,加快完善验收、确权等手续,移交镇村开展市场化运营试点,带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运营、经营活动,带动科技、信息、创意、市场、金融等资源进入乡村,增强乡村造血功能。运营范围可以覆盖整条示范带,或者选取重要节点、片区。鼓励引入多种形式的运营团队参与运营。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引导有实力、有资质、有行业经验的企业或组织参与示范带规划、建设、运营。运营主体的选择要在确保符合现有政策规定的框架下,区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充分保障国有和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利益,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鼓励从返乡创业乡贤、村党员干部及有经济头脑的村致富能人中挖掘人才,提升其识别市场、整合资源、创造价值的能力,把本土乡村能人培养成经营主体。鼓励采用村企合作模式开展运营。镇企、村企合作模式开展运营的,要客观评估收益,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方式,避免因收益评估误差导致镇村利益受损。
8.发挥农村职业经理人作用。发挥示范带内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制度试点村优势和农村职业经理人作用,每个县(市、区)选取1-2产业基础较好、班子坚强有力、意愿强烈的村作为试点村,集中各县(市、区)资源力量进行培育,力争打造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示范带动周边村庄加入运营发展。
9.健全乡村运营机制。持续探索“龙头企业+农户”“产业基金+专业运营机构+项目”“乡村创客+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及其他招商主体应当提供高效的招商服务,建立高效的进退机制,择优精选运营主体,对乡村运营1年以上的运营主体进行年度考核,对不符合条件或要求的予以退出。规范村级运营管理,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和运营主体签订规范合同,明确职责,强化共商共建,建立安全、秩序、服务、投诉等乡村运营管理制度。鼓励农业、文旅、金融、律师等行业协会积极助力乡村运营,举办运营沙龙,传播运营成果,依托行业平台发布运营产品信息,举办线上线下运营推广活动,促进乡村运营高质量发展;组织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供全面法律咨询,参与运营过程中各类法律问题处置,引导乡村运营规范化发展。
(三)提升社会效益
10.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连带成片”示范片区规划建设,扎实推动垃圾、污水和厕所“三大革命”,全面提升示范带内人居环境品质。统筹推进农村户厕、公厕、旅游厕所等建设管理,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先地下后地面,优先推进污水管网铺设,解决厕所尾水接入问题,加快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村公厕、旅游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干净整洁和长期使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动示范带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村庄黑臭水体特别是陆丰市甲东镇东林村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鼓励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与农田灌溉、渔业用水、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有机衔接,推动示范带内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消除村庄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11.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推动示范带内村内道路干路硬化率、圩镇及村庄集中供水覆盖率稳定达到100%,推动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实现稳定运行。圩镇道路建设应同步统筹地下排水管网布局,将治污与治涝相结合。基本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行政村邮站全覆盖,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加强小城镇消防队站建设,建立村居微型消防站,健全和完善农村消防组织,提高消防隐患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农村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地等公共场所,因地制宜推进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就近提供避险和临时安置服务。
12.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推动行政服务、农村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供销、农技推广、法律等社区公共服务健全便捷,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村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提供养老护幼、残疾照顾服务。开展乡村生活圈示范创建,重点在圩镇示范创建,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商业服务为支撑,互助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为协同的农村社区服务圈,圩镇建设1个小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乡村生活圈“新基建”试点,推动农村管理服务、基层治理数字化进程,探索乡村治理、教育、文化、医疗“数字化+”模式,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
13.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推进行政村5G网络建设、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和4G网络深度覆盖。将5G网络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乡村“示范带”试点。鼓励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软件。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14.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全力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共治、自治、法治、德治、善治“五治一体”基层治理模式。建立健全乡村示范带长效管护机制,提高村镇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四)提升生态效益
15.推进村庄绿化。根据村庄类型、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生态环境、产业发展、传统文化以及可绿化用地等情况,合理规划好种植数量、种类,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开展绿化工作,突显“一村一乡韵、一村一特色”。立足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四旁”和山边、水边、路边、镇村边、景区边等“五边”,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开展示范带内村庄补绿增绿,加大示范带的绿化美化水平。推进“千村千园”“百街百景”绿化提升,开展“干道扩绿、碧带增绿、绿美庭院、绿美校园”等提升行动。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种植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经济林果等,建成“四小园”小生态板块,着力打造一批精品菜园、边角花园、休憩公园、袖珍果园。
16.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树立绿色低碳理念,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源头减量、循环利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的情况,因地制宜加强风貌提升,突出乡土特征、文化特质、地域特点,保留乡风乡韵、乡景乡味,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17.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充分利用农业的天然生态禀赋和农村的优越生态环境,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上下功夫,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促进生态产品的生产和可持续利用,推动绿色产品和生态服务的资产化。顺应乡村产业振兴要求,在确保生态系统功能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对绿水青山进行产业化开发和经营,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深入挖掘绿色生态产品文化内涵,开发一批具有汕尾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发展“生态旅游+体育”“生态旅游+研学”“生态旅游+康养”等多种业态,促进生态产品的生产和可持续利用,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等方式,集约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庭院经济,培育绿色惠民新动能,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通过产业化的方式转化为“金山银山”,使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推广陆河碳普惠交易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适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租赁、担保等产品。
四、工作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示范带提质增效工作。健全“县(市、区)领导+部门+镇(街)+村”工作推进机制,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镇(街)、村深度参与,做到部门间协调、上下间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示范带提质增效工作落实。
19.强化用地保障。各地支持乡村振兴的新增建设用地优先支持示范带内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家庭手工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积极完善闲置宅基地、农房、村集体仓库和废弃学校的租赁、置换、退出等盘活利用的实施路径,鼓励挖潜盘活、依法流转、复合利用,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5+2”农村综合改革,特别是“三块地”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综合运用点状供地、进补平衡等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0.统筹资金保障。发挥政府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统筹利用好各级涉农资金、自身可支配财政收入和相关部门资金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统筹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发挥好驻镇帮镇扶村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结对帮扶乡村为责任田、试验地,引导镇企、村企结对联合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利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的政策优势,广泛发动爱心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对建设成效突出的爱心企业,支持企业或企业家以个人名义建功德碑、入村志。紧抓建筑业企业、电力能源企业、中铁广州投资公司等助力帮扶我市镇村建设的有利契机,推动助力帮扶建设项目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紧密结合,全面加强资源利用,提高建设效益。鼓励在不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风险池等多种方式,放大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撬动各类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21.健全长效运营管护机制。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护”,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建设项目长期运营管护。坚持“谁运营、谁管护”“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落实运营主体、村集体、农民个人管护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施策的原则,明确示范带沿线各项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将村道养护、村庄保洁、绿化、美化、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公厕等设施纳入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等。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与运营项目关联密切的公共设施及管护项目,可与运营项目打包由运营主体承担运营管护责任。发挥群众管护主体作用,鼓励村集体和农户筹资投劳承担基础设施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积极主动探索实践积分制等多种形式调动村民积极性,动员村民参与日常管护。
22.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示范带规划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强化示范带项目建设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已开工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研究分析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在合同期限内保质保量完工。已完工的项目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据实结算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确权手续,明晰项目运营管护单位主体责任。市一级对各县(市、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各县(市、区)于每周星期五填写附件《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23.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提高知晓率,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外出乡贤、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建设和运营管护。开展擂台赛等比学赶超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持续扩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工作优势。鼓励新闻媒体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持续擦亮乡村振兴示范带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