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12月3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随函发布:
《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
《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
《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
《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
《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
《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征求意见》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表示,日前电能量市场采用全电量申报、集中优化出清的模式开展。
独立储能及虚拟电厂可选择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或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参与现货市场以“报量报价”或“自调度”形式,在实时市场中原则上按照日前发电计划执行,在满足电网安全的基础上优先出清,接受现货市场价格。
注:虚拟电厂需调节能力1万千瓦及以上
燃煤发电机组“报量报价”在日前市场中申报运行日的报价等信息;新能源场站“报量报价”(具备AGC控制功能)或“报量不报价”(不具备AGC控制功能)参与现货市场。
电能量申报价格上下限分别为0元/MWh和800元/MWh。申报运行日量价曲线或自调度计划曲线,若未按时申报,则按照缺省值进行市场出清。
独立储能申报交易信息:储能电能量价格(元/MWh)。储能电站电能量价格表示储能电站运行在不同充放电区间时单位电能量的价格,放电价格须大于充电价格。其中充电工况最多申报4段,价格单调非递增,每段需申报出力区间起点(MW)、终点(MW)以及该区间价格(元/MWh);放电工况最多申报4段,价格单调非递减,每段需申报出力区间起点(MW)、终点(MW)以及该区间价格(元/MWh),以及充放电上、下限和存储电量初始状态(SOC)等。每段报价的长度不低于最大出力的20%,各报价段的起点必须为上一报价段的终点。每段报价的电能量价格均不能超过申报价格的上限、下限。
虚拟电厂申报交易信息:电能量价格(元/MWh)。虚拟电厂电能量价格表示运行在不同出力区间时单位电能量的价格,最多申报10段,每段需申报出力区间起点(MW)、终点(MW)以及该区间价格(元/MWh)。第一段出力区间起点为虚拟电厂的最小出力,最后一段出力区间终点为虚拟电厂的最大出力,各报价段的起点必须为上一报价段的终点。报价曲线必须随出力增加单调非递减。每段报价的长度不能低于最大与最小出力之差的10%。每段报价的电能量价格均不能超过申报价格的上限、下限。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