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阳江1GW海上风电项目启动招标

新能源采编风电 2024-08-12 08:16:48 325阅读 举报

近日,华能广东公司发布两个海上风电勘察设计招标,分别是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2-14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


2.2 规 模: 华能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西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青洲场址42公里,东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帆石场址2公里,场址中心距离陆岸90公里。场址面积53平方公里,水深52-57米之间。规划总容量500MW,项目实施规模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


2.5 服 务 期: (1)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2024年12月30日具备开工条件,2025年6月30日首台风机基础施工,2026年12月30日风场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工期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2)勘察设计服务期: 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产并通过总体竣工验收,并配合招标人工程审计及创优等工作。因建设外围条件、主设备制造和供货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标人须接受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服务期限的调整。


2.6 招标范围:本次为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涉及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包括:海上风电场(风机、场内集电线路)、陆上控制中心等。投标人负责华能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及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供所有相关技术服务。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创优、审计的全面要求。


2.7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收到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后生效。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最终实施终止,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已发生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各阶段工作开展以项目单位向中标人发出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通知函为准。


2.8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华能(阳江)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履约。


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2-15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


2.2 规 模: 华能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西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青洲场址34公里,东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帆石场址12公里,场址中心距离陆岸92公里。场址面积54平方公里,水深52-57米之间。规划总容量500MW,项目实施规模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


2.5 服 务 期:(1)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2024年12月30日具备开工条件,2025年6月30日首台风机基础施工,2026年12月30日风场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工期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2)勘察设计服务期: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产并通过总体竣工验收,并配合招标人工程审计及创优等工作。因建设外围条件、主设备制造和供货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标人须接受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服务期限的调整。


2.6 招标范围:本次为华能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涉及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包括:海上风电场(风机、场内集电线路)等。投标人负责华能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及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供所有相关技术服务。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创优、审计的全面要求。


2.7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收到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后生效。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最终实施终止,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已发生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各阶段工作开展以项目单位向中标人发出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通知函为准。


2.8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华能(阳江)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履约。






版权声明:
作者:新能源采编
链接:https://www.zhaoxny.com/p/cdf5649030bbe.html
分类:风电
本网站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若此文章存在违规行为,您可以点击 “举报”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