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为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4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和计划管理、备案和储备管理、并网运行维护等方面做出规范。项目规划和计划管理方面,将新型储能发展纳入省级能源电力规划统筹管理,省能源局根据能源电力发展规划、新能源规划布局和电网运行实际情况,会同广东电网公司开展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滚动调整布局方案。项目备案和储备管理方面,明确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前应做好规划选址、建设条件论证和市场需求分析等工作,落实并网接入条件。并网运行维护管理方面,提出电网企业要完善新型储能电站并网准入细则,强化储能电站设备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并积极配合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并网和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国家(行业)并网技术标准要求的电站,杜绝“带病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