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海阳招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来,设立保护区总面积为7061公顷,其中,核心区906公顷,缓冲区1138公顷,实验区5017公顷。依据相关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同时,依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烟台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要求,实验区内的风机在2018年12月底前拆除。统计,位于招虎山自然保护区内的风力发电机共42台,其中39台位于实验区,3台位于缓冲区。这42台风力发电机将被依法拆除。
目前已经拆除41台,剩下最后1台也在2018年底前完成拆除。同时,完成5台机位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全部铺设草坪种植树木,12月底之前所有位置完成生态恢复治理。经粗略估算,拆除一台风机费用约20多万,生态恢复10多万,共计需要30万左右。42台需要花费1200多万。拆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为了青山绿水永驻也是非常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