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对天然气实行以体积计量为主的计价方式,与国际主流的热值计量计价方式不一致,对于终端消费用户来说,在相同的天然气价格水平下,不同发热量的天然气以体积计量和结算,对使用低热值的天然气用户造成经济价值上的不公平。以上海为例,来自西气东输一线的管道气高位发热量约为38.7兆焦/立方米,来自西气东输二线的管道气高位发热量约为39.6兆焦/立方米,而来自国外的液化天然气高位发热量约38.6~42.5兆焦/立方米,最高值与最低值相差约9.5%。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热值不同,价格却一样,这对低热值天然气用户明显不公。按全国天然气年消费量2000亿立方米,门站平均价格2.5元/立方米计算,如果有5%的热值差异,反映到价格上每年计量误差值就高达250亿元。
就天然气生产企业来说,各油气田天然气热值差异明显,表3显示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各油气田所产天然气的热值。生产单位体积发热量高的天然气企业与生产单位体积发热量低的企业均用体积结算,显然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以体积计价对生产高热值天然气的生产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挫伤企业生产高热值天然气的积极性。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一类气和二类气的发热量相差4.6兆焦耳/标准立方米(MJ/Nm3),以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190亿立方米/年的产量测算,两类气的热值相差874亿兆焦,经济价值超过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