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电力市场是电力生产、传输、使用和销售关系的总和。狭义的电力市场是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即电能生产者和使用者通过协商、竞价等方式就电能及其相关产品进行交易,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和数量的机制。
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具有开放性、竞争性、计划性和协调性,要素包括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载体、市场价格、市场规则等。
市场成员
电力市场的参与者和利益攸关方,包括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和系统运行机构。市场主体:符合电力市场准入规则的企业,作为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及运行的竞价实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构建保障交易公平的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优质的交易服务,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促进交易规则完善和市场公平的机构,又称电力交易机构,或电力交易中心。电力系统运行机构:执行市场交易计划,负责电力系统运行调度及电力系统的实时平衡,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的机构,又称电力系统调度机构。
竞争性的电力市场
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批发市场是指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开展直接交易等电力衍生品交易的市场,是进行大宗电力交易的市场。零售市场是指在批发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售电服务,零售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供电商的售电侧市场形态。